关于结束全县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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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台已解除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根据《睢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研判,县防指决定,7月18日8时起,结束全县防汛IV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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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西红柿

一   审 | 李璇

二   审丨段传麟

三   审丨仝勋

监   制丨刘砾

总监制丨鲁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