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副主任张劲松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张劲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追缴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高健
7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副主任张劲松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张劲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追缴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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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