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一句“Ceasefire is over”,暴露了MOU最大的弱点

问AI · 为何双方都相信未来还能赢得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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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表态停火结束,美伊此前达成的谅解备忘录迅速失效。不少观点将停火破裂归咎于 MOU 法律约束力弱、违约成本低,实则本末倒置。MOU 并非冲突根源,而是美伊战略互信缺失的产物。双方在核权利、地区武装、以色列安全等核心利益上无法妥协,只能靠模糊条款临时缓和矛盾。协议依靠利益维系,若无共同利益与互信支撑,再完善的文本也难长久约束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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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7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Ceasefire is over(停火结束了)”。


这句话意味着,几周前美国、伊朗在多方斡旋下达成的停火安排,实际上已经难以维持。双方再次发生军事交火,原本被寄予厚望的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简称MOU),不是几乎,而是完全没有经受住现实考验。


不少分析迅速把原因归结为MOU本身。


有人说,MOU不同于正式协议(Agreement),法律约束力有限(对于这一点,我本人也很认同,之前也曾发文表达过类似观点);也有人认为,MOU不像国际条约(Treaty)那样需要履行批准程序,因此违约成本较低,双方自然更容易重新诉诸武力。


所有以上这些判断都有道理。


只不过......如果我们把停火破裂完全归咎于MOU,就很容易掉入了本末倒置的误区。


或许我们在这个时候重新审视美国伊朗之间的这份MOU,应该提出的问题不是“MOU为什么如此脆弱”,而应该是“为什么美国和伊朗最终只能签下一份MOU”


后者才是关键。不是因为双方仅签署了一份MOU,所以和平难以维持;而是因为双方始终没有建立起足够的战略互信,因此根本无法达成约束力更强的正式协议。换句话说,MOU不是问题本身,而是问题的结果。


特朗普这一句“Ceasefire is over”,真正暴露出来的不是一份法律文件的缺陷,而是美伊关系几十年来始终没有跨越的一道鸿沟——互信。



MOU,本就是互不信任的产物


在国际政治中,MOU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法律工具。许多国家都会通过MOU开展技术合作、经贸往来甚至安全协调。但与正式条约不同,它更多体现的是一种政治承诺,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义务。


它最大的特点,并不是“没有法律效力”,而是故意保留模糊性。这种故意保留下来的模糊,恰恰是为了让协议在未来能够签下来。


众所周知,一份正式协议达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需要建立监督机制,需要规定违约责任,也意味着双方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国内政治约束。而MOU则不同,它往往允许双方在同一份文本下保留不同理解,为未来留下重新解释的空间


对于普通商业合作而言,这种灵活性可能是一种优势(当然也往往会成为凑数应景的废纸)。但对于美国和伊朗这样长期对立的国家而言,它更像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例如,美国始终坚持伊朗必须限制高丰度铀浓缩能力,而伊朗则强调《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赋予其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美国要求削弱伊朗支持的地区武装力量,伊朗则认为这些力量属于维护地区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强调保障以色列安全,伊朗则坚持继续支持”抵抗轴心”。


这些都是双方最核心的战略利益,没有任何一方愿意写下真正意义上的妥协。而既然无法达成一致,那就只能模糊处理。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哪怕是双方签署了同一份文件,美国可以宣布自己实现了阻止伊朗核计划升级的目标;伊朗同样可以宣称自身没有放弃任何核心利益。双方都能向国内交代,也都保留了未来调整立场的空间。


从这个意义上说,MOU并不是和平已经建立后的制度安排,而是在和平尚未建立之前,唯一还能签下来的文件。


或许会有人觉得,如果当初签的是Agreement,局面也许会更加稳定。可问题是,双方如果真的能签成Agreement,怎么还会“脱裤子放屁”搞一个MOU?因为真正限制双方的,并不是法律形式,而是政治现实。


国际社会并不缺少法律文件,真正稀缺的是愿意长期遵守法律文件的政治意愿。熟悉国际关系史的朋友可以盘点一下,国家之间有不少协议延续了几十年之久,甚至还在每个国家跨越了不同政府、不同领导人的政治周期。有代表性的就是美苏冷战时期签署的一系列军控协议,《中导条约》《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等,都曾长期发挥稳定战略关系的重要作用。


很多人认为,这是因为这些协议设计得更加严密。


其实恰恰相反。这些协议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并不是因为协议的条文足够完善,而是因为双方逐渐形成了一个共同认知:继续无限制对抗,代价将超过收益


简单来说,只有当遵守协议比破坏协议更符合双方利益时,协议才能够稳定运行。所以,国际法提供的只是个框架而已,支撑这个框架的,却始终是利益,且只有利益。


今天的美国和伊朗?显然这两个国家还远没有走到这一步。


美国始终将阻止伊朗获得核武器视为其中东战略的底线;伊朗则认为保持一定核能力,是维护国家安全和战略威慑的重要保障。美国希望削弱伊朗在中东的地区影响力;伊朗则把扩大地区影响力视为维护战略纵深的重要方式。


双方利益考量不同,对“安全”本身的理解也截然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再完善的协议文本,也无法替代战略互信。


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前不久达成的停火安排还有一个极为特殊的背景——它不是一场典型意义上的战后和平谈判。


无论美国还是伊朗,都没有承认自己失败。美国认为,军事打击已经重创伊朗核设施,实现了战略威慑目标;伊朗则强调自身政权稳定,核能力并未被彻底摧毁,也顶住了来自美国和以色列的军事压力。


双方都把自己定义为胜利者,这就很麻烦。国际关系史反复证明,两个都认为自己赢了的国家,往往最难达成真正稳定的和平。因为在胜利者眼中,停火只是战场之外另一轮博弈的开始,而不是冲突真正结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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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和伊朗始终建立不起互信?


我曾经也一度认为,美伊互信缺失主要是因为双方长期敌对。但看多了兵戈相见后的一笑泯恩仇,似乎敌对本身并不会阻止国家之间签署协议。


冷战时期,美苏几乎在全球各个角落展开代理人战争,意识形态对立远比今天的美伊更加尖锐。然而,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双方依然能够陆续签署《第一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反导条约》等一系列军控协议,并建立热线机制、核查机制和危机沟通机制。这些协议并没有消除双方的不信任,却有效降低了误判风险,使冷战始终没有滑向全面核战争。


所以,起作用的不是信任,而是成本核算,即双方都认识到继续升级的代价已经超过了收益。


美伊则恰恰相反。双方虽然都经历了战争,但都没有真正接受“继续对抗没有赢家”这一残酷现实。华盛顿方面仍然相信,通过军事威慑、经济制裁和外交孤立,可以不断压缩伊朗的战略空间;德黑兰方面则认为,只要维持核能力、导弹能力以及地区盟友网络,就能够迫使美国接受新的力量平衡。


一句话概括起来就是,双方仍然认为,未来还能赢。只要这个判断没有变,无论是MOU还是Agreement都只是下一轮博弈开始前的一次短暂停顿。


更重要的是,双方几乎已经失去了最宝贵的政治资本——对彼此承诺的信任。


这一点,要从2015年的伊核协议说起。当年,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德国这六方与伊朗经过多年艰苦谈判,终于签署《伊核全面协议》(JCPOA)。伊朗接受了严格限制铀浓缩水平、离心机数量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长期核查,美国及欧洲则承诺逐步解除经济制裁。


这在当时,被认为是中东地区最重要的一项外交突破。


然而,仅仅三年之后,特朗普政府便宣布美国单方面退出协议,并重新恢复甚至加码对伊朗制裁。从美国国内政治角度来看,这只是一次换届政府的政策调整。但在伊朗看来,这意味着一个更严重的问题——美国总统可以签协议,也可以退出协议。协议并不能约束美国国内政治。


也就是说,今天哪怕签了字的协议,明天仍然有可能被全部推翻。这种经历带来的后果,不仅是JCPOA破裂,更是彻底削弱了伊朗对美国长期承诺的信任。因此,今天无论美国提出Agreement还是MOU,对于伊朗而言,都无法回答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如果四年之后白宫再次换人,这份协议还算数吗?


无独有偶,美国那边也存在着类似的担忧。在美国看来,伊朗每一次暂停核活动,都可能只是争取时间;每一次恢复谈判,也可能只是为了缓解制裁压力。


于是,双方不约而同地跌入了一种典型的“安全困境”:越是不信任,越倾向于保留更多战略筹码;越保留战略筹码,又越强化对方的不信任


最终,没有任何一方愿意率先迈出第一步,MOU也就成为了双方唯一能够接受的形式。正如前面所提到的,MOU本身就不要求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互信。



国际协议,从来不是和平的起点


很多人容易产生一种误解,似乎只要签署协议,和平就会到来。


事实上,国际关系的发展顺序恰恰相反。不是因为签了协议,所以有了和平;而是因为和平已经具备了基本条件,所以协议才能存在。


以1978年的《戴维营协议》为例,其之所以能够维持至今,并不是因为协议文本写得比其他协议更加完善,而是因为埃及已经决定把国家发展的重心放在经济建设,而以色列也意识到,持续与最大的阿拉伯国家敌对,将长期消耗自身安全资源。双方战略利益发生了根本改变。因此,协议只是这种利益变化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


再说个近的,2023年沙特和伊朗在北京所达成的那份协议,大抵也是如此。


反过来看美国和伊朗,情况截然不同。双方战略目标几乎没有发生变化:美国依旧希望限制伊朗的地区影响力;伊朗依旧希望维持自身在中东的战略威慑;围绕核问题、导弹问题以及地区代理人网络,双方核心矛盾没有任何实质性解决。


既然利益格局没有变化,协议自然也难以稳定。不管是协议还是MOU,都只能够冻结冲突,帮助双方暂时停止军事行动,为外交谈判争取时间,却无法消除冲突,无法创造双方原本不存在的共同利益,更无法凭空制造战略互信。


所以,当特朗普说出那句“Ceasefire is over”的时候,其实他也只不过是让这种血淋淋的现实提前暴露出来而已。


真正终结停火的,并不是他或其他人的一句讲话。在双方重新计算利益得失、重新认为诉诸武力比继续克制更有利的时候,这份MOU实际上早就已经失去了其存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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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很多国际新闻报道,包括我自己之前的文章,都把关注点放在协议究竟叫Agreement、Treaty还是MOU。


这些区别当然重要,毕竟它决定了一份文件的法律属性,也决定了它所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但如果我们因此忽略了协议背后的政治基础,就很容易把法律文本当成决定国际关系走向的核心变量。


事实上,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往往只是最后一步。只要双方相信遵守协议比撕毁协议更符合自身利益,即便是一份措辞简单的备忘录,也可能维持多年。而当双方仍然相信战争能够带来更多收益时,即使签署篇幅再长、言辞再缜密的协议,也可能在一夜之间沦为废纸。


特朗普一句“Ceasefire is over”,不仅宣告了一份MOU的终结,还清楚无疑地警示着我们:


国家间的协议只会记录互信,却无法创造互信;只能够确认和平,却永远无法制造和平。


这或许也是今天美国与伊朗关系最难破解的一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