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13岁、15岁…暑假前,这些孩子的遭遇给所有家长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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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已至

同学们终于可以暂时放下书包

享受轻松的假期时光啦

然而,每年暑假都是学生的出行高峰

也是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多发期

脱离学校集中管理、家长无暇陪伴

孩子们独自或结伴外出增多

交通安全风险随之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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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3岁女孩无证驾驶

无号牌摩托车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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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2026年6月10日18时许,华某(13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由东往西行驶至广汇北路时,与由南往北横过道路的行人钱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华某和钱某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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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11岁男孩骑车“鬼探头”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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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2026年5月16日18时许,田某(11岁)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下邾路右转弯时,与董某驾驶的正常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田某受伤,两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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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5岁女孩骑电动车载友

刮蹭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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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2026年5月27日9时许,张某婷(1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后排乘坐人张某欣,15岁),由东向西行驶至云湖南路路口时因操作不当,与张某明驾驶的大型车辆发生刮蹭,事故导致张某欣和张某婷两人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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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13岁男孩路口左转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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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2026年5月30日12时许,顾某(13岁),骑自行车由西往东行驶至洛州路口左转弯时,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排乘坐人郁某),事故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双方车辆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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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事故看似意外

实则反映出

未成年人普遍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共性隐患

江苏交警在此提醒各位学生和家长:

年龄未到,绝不碰车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骑车出行,守规慢行

符合骑行年龄的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骑行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务必正确佩戴头盔,守牢安全底线。牢记“不追逐、不竞速、不载人”。

家长尽责,加强监管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暑假期间,家长要了解孩子的出行计划和路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务必陪同低龄儿童外出。对于孩子的违规骑行行为,要坚决制止,不能因溺爱而放任不管。

暑假是孩子们放松身心的好时光

但安全是一切快乐的前提

希望每一位学生

都能把交通安全牢记心间

也希望每一位家长

都能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平安假期


来源:无锡交警

编辑:周梦雨 陈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