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集团案二审宣判!两名前准将获缓刑,主犯被判赔7万亿

经过一周多的审理与审议,中央军事法院于7月6日晚对福山集团重大涉案人员作出二审宣判。涉及非法转让芽庄机场国防用地的两名前陆军准将因积极退赃并取得多方宽大处理请求,最终由原判有期徒刑改为缓刑

而该案的核心人物、福山集团前董事长阮文厚(Hau “Pháo”)的上诉请求被全盘驳回,法院维持一审11年徒刑判决。合并此前其他罪名,阮文厚累计需执行30年有期徒刑,并被勒令退赔高达7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超21亿元)的巨额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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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退赃45亿,两名前将军免受牢狱之灾

二审法院审判小组宣判,接受前少将阮维强(空军军官学校前校长)与黄越光(国防部作战司前副司长)的上诉请求。两人此前因违规将芽庄机场63公顷的国防用地非法转让给福山集团并收受贿赂,一审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

改判缓刑的关键动因:

  • 积极退赔减轻后果: 黄越光追加退缴25亿越南盾,阮维强追加退缴20亿越南盾,共计45亿越南盾。

  • 认罪态度良好: 审判组指出,两名被告在庭审中真诚认罪、表现出深刻悔意。

  • 社会各界求情: 法院收到了来自多个退伍军人协会及相关机构组织的宽大处理申请书。

基于上述新进展,法院最终决定对两人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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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聚焦:“加农炮”阮文厚数罪并罚,仍需狂赔4.3万亿

福山集团前董事长阮文厚(绰号Hau “Pháo”)在本次二审中未能获得减刑。中央军事法院驳回了其本人以及385名受害者的上诉,维持一审对其诈骗和侵占财产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合其在其他案件中的数罪并罚,阮文厚总计需服刑30年。

在财产刑方面,判决书显示阮文厚需承担的总赔偿金额超过7万亿越南盾

  • 已赔付金额: 截至目前,受害者已获赔超过2.71万亿越南盾。

  • 剩余待赔偿: 法院命令阮文厚必须继续向受害者赔偿剩余的43,120亿越南盾

此外,由于阮文厚已无力即时清偿,多方力量介入了“代偿”:

  • 企业代偿: 福山集团股份公司代表阮文厚向146名受害者支付了超25亿越南盾,并声明放弃向阮文厚追偿。

  • 亲友及社会自愿援助: 阮维坚先生自愿支付1000亿越南盾,阮明孝先生支付50亿越南盾,陶氏雪女士支付5亿越南盾,且均未要求阮文厚返还。


▎后续处置:查封超2100处房产,涉案机场项目现转机

为了确保高达数万亿越南盾的判决最终落实,法院采取了严厉的资产保全措施:

  • 依法继续查封登记在阮文厚及相关个人、企业名下的 2148处房产

  • 继续查封阮文厚姐姐、福山集团副总经理阮氏姮名下的 6处房产(其二审刑期由7年半减至5年6个月)。

  • 暂扣 1464份土地使用权证书 及一辆迈巴赫S600豪车。

最新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上诉法院在判决中特别向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尽快完成与芽庄机场土地基金相关的法律程序。此举旨在为该停滞项目继续实施创造便利条件,从而通过项目后续收益,最大限度地协调和挽回涉案企业与数百名购房受害者的切身利益。

作者声明:2026-07-06 发生于 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