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日发布
关于调整2026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一起来看看
在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职工。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杨凌示范区2025年度杨凌示范区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8985元。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标准执行,即2376元。
此次调整仅对缴存基数进行变更,缴存比例严格按照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的要求执行。
开通单位网厅的单位,可通过网厅自行调整缴存基数;未开通单位网厅的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到中心窗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图源摄图网ID:401758552
再来看看
咸阳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
最新缴存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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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
图源: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自2026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当将202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5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2.缴存基数、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数。
3.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2025年度咸阳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5315元/月,下限不得低于咸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秦都区、渭城区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376元/月;
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三原县、泾阳县、彬州市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250元/月;
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140元/月。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得高于12% ,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执行期间为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各缴存单位要按照要求,正确计算本单位职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于7月底前登录咸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厅或通过线下柜台办理基数调整相关业务。
(一)各缴存单位在调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必须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各缴存单位务必在年度调整工作前认真核对好单位和职工(含封存)的基础数据信息,信息有误的需在调整前予以更正,以免影响年度调整工作。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来源:杨凌发布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本地宝综合整理。
▌图源:插图来源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