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朋友们!
南宁公积金可提取用于支付物业费啦!
每年可提!
提取频次、提取额度、
办理材料、办理入口
.......
南宁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提取公积金
1.提取频次
缴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提取无需与上一次间隔满12个月,跨年度即可办理。
2.提取额度
缴存人及配偶合计提取标准为每月200元,首次提取额度自2026年1月起计算;当年未提取的额度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提取。
情况1:缴存人未婚
张先生未婚,于2026年10月申请物业服务费提取,可提取金额为10×200元=2000元(2026年1月至2026年10月,共10个月);2027年9月再次申请提取时,可提取金额为11×200元=2200元(2026年11月至2027年9月,共11个月)。
情况2:缴存人已婚
2026年10月,李先生申请物业服务费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2000元,因其个人账户余额为1200元,实际提取了1100元(提取后账户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同月,其配偶也申请提取物业服务费,可提取额度需扣减李先生已提取的金额,即2000元-1100元=900元,其配偶本次可提取额度为900元。

图源:摄图网-500805946
图源:摄图网-500805946
1.本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Ⅰ类银行卡;
3.婚姻状况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广西区内登记结婚的,经授权查询可无需提供,但核查信息缺失或有异议的仍需提供)。
备注说明:
1.所有提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2.银行卡可登录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进行绑定,绑定后可无需提供实体卡。办理业务前请确认银行卡状态正常。
3.申请提取时婚姻状况较上一次提取时发生变化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等婚姻关系变化材料(广西区内登记结婚、离婚的,经授权查询可无需提供,但核查信息缺失或有异议的仍需提供)。
4.除身份证外,已提供并已扫描存档的申请材料仍在有效期内的,如无变更可无需重复提供。
5.委托代办的:需提供提取申请人书面授权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的委托书可登录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6.提取申请人属港澳居民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属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属外籍人士的,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摄图网 ID:400113821
通过微信服务号登录微信个人网厅或官方网站登录个人网厅,零材料办理!
✅网上办理
1.通过微信服务号办理
进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选择“业务网厅”—“微信个人网厅”登录微信个人网厅。选择“提取公积金”,后根据界面弹出的提取类型,选择“物业服务费提取”。
2.通过官方网站办理
登录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个人网厅,提取操作步骤和微信端一致。
网址:https://gjj.nanning.gov.cn/
✅窗口办: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均可办理。
可持相应提取业务申请材料前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关注【南宁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首页对话页面发送【公积金】,获南宁公积金办理/预约入口、各类提取+贷款等详细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方式/流程/网点)等。
▌编辑:夏目(温碧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