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时间
(一)续贷受理时间:6月29日——9月18日(原则上8月28日结束,最晚不得晚于9月18日)
(二)首贷受理时间:7月15日——9月18日
(三)高校回执单录入截止时间:10月20日
二、受理地点
武进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琼海小学北门养德楼一楼(7月13日——8月28日)
武进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琼海小学地址:嘉积镇兴中路西侧
琼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月29日——7月10日,8月31日——9月18日)
琼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嘉积镇文明街2号(嘉积中学红楼对面)
三、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25000元。
(二)贷款用途: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确定。
(四)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执行(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还款政策: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要支付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按年偿还贷款利息,第六年起开始按年偿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注:还款计划根据借款学生选择的贷款期限及贷款时点执行的还本宽限期政策确定,最终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温馨提示: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四、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
(一)被教育部认可的境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录取或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的学生可以申请。
(二)首次申贷流程: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4.对于在外务工家长无法返回原籍办理助学贷款的,可通过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办贷,借款学生线下办理。
(三)续贷以线上办理为主,如续贷学生存在特殊情况可前往现场办理。
1.线上办理。续贷学生网上提交贷款申请,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需提前下载代理结算机构APP并完成实名验证)→市县资助中心线上审查办理(续贷学生无需前往现场)→合同签订后,学生自行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助学贷款APP)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高校报到录入回执。
2.现场办理。续贷学生网上提交贷款申请,选择“现场签订合同”→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赴琼海资助中心办理→高校报到录入回执。续贷材料:(1)办理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办理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3.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前往琼海市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的学生。如借款学生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其监护人,办理贷款时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我们的承诺
莘莘学子,你们的学业我们时刻关注,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竭诚为你们服务。同时希望你加强学习金融常识和征信知识,提高诚信意识,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树立正确消费观,提高金融安全防范意识,毕业后按时还款,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咨询电话:0898-62813690
琼海市教育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