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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起来看——
泉州
鲤城区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3日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林祖传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曾国志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垂举辞去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3日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垂举辞去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林祖传代理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3日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林祖传代理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南安市
7月3日,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曾国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受王连赞辞去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南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曾国志代理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宁德
周宁县
周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东越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6年7月4日周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周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陈东越为周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接受陈文卿辞去周宁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并报周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柘荣县
柘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邹渊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6年7月4日柘荣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柘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柘荣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邹渊为柘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接受宋振辞去柘荣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并报柘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霞浦县
7月4日,霞浦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蔡晶晶为霞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代理霞浦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来源:鲤城人大、南安融媒、周宁人大、柘荣县人大、霞浦新闻网
编辑:彭玥
审核:曹智鹏、王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