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I · 前普吉府尹为何在调任前夕加速审批许可证?
泰国中文社7月2日报道,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裁定前普吉府尹违法严重违规,擅自签发豪华酒店许可证,缺乏环评且为私人企业牟利。
7月2日,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秘书长发言人男子素拉蓬·因塔拉塔翁宣布,委员会裁定前普吉府尹詹伦·提普亚蓬萨达在担任普吉府尹期间,于2016年9月27日违法签发第144/2559号酒店营业许可证给一家公司。
经调查,2014年9月3日该公司向卡图县申请酒店营业许可,酒店位于离普吉岛海岸线向内陆50米处,大部分区域坡度35%-50%,另一部分坡度20%-35%,按规定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但该公司未提交建筑用途变更许可和环评报告,卡图县三次书面催促,公司仅提交建筑用途变更许可,未提交环评报告。
2016年9月27日,在詹伦调任那空是贪玛叻府尹前,他下令下属加快处理所有积压事项。工作人员提交了相关事实和文件,报告称该酒店申请尚未获得环评批准,但詹伦仍以注册官身份签署并发放了酒店营业许可证,违反了《酒店法》及相关内政部规定,以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发放许可证,为该公司牟利,导致政府损失。
委员会裁定詹伦行为构成刑事违法,依据刑法第157条及反贪相关法律,并构成严重违纪。案件将移交总检察长提起刑事诉讼,并上报上级进行纪律处分。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