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2026-07-02 18:18发布于北京
7月2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的真实转移被罚款42万元,对责任人赵珊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