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裁定普吉前府尹违法违纪,为无EIA豪华酒店签许可证

问AI · 乍勒恩为何在调任前急于批准无EIA许可证?

图片

泰国中文社7月2日报道,2026年7月2日,国家反贪委员会秘书长素拉蓬·因塔塔温作为委员会发言人表示,国家反贪委员会裁定乍勒恩·提帕亚蓬萨达在担任普吉府尹期间,于2016年9月27日向德瓦地产公司颁发酒店经营许可证(编号144/2559)用于经营U ZENMAYA酒店,其行为违法。

调查事实显示,2014年7月3日,德瓦地产公司向卡图县提交酒店经营申请,酒店名为U ZENMAYA,位于普吉岛海岸线向内陆50米处,大部分区域坡度在35%-50%之间,另一部分区域坡度在20%-35%之间,按规定需进行初步环境影响评估。但该公司未提交建筑用途变更许可证和EIA报告。卡图县三次要求补充材料,公司仅提交了建筑用途变更许可证,未提交EIA报告。

2016年9月27日,在乍勒恩调任那空是贪玛叻府尹前,他指示下属加快处理所有积压事项。工作人员提交了相关文件,并注明该酒店申请尚未获得EIA批准。但乍勒恩仍签字批准并作为登记官颁发酒店经营许可证,违反了《酒店法》及相关环境公告,属于违法发放许可证,为德瓦地产公司谋利,导致政府损失。

国家反贪委员会裁定乍勒恩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违反《刑法》第157条及《反腐败组织法》相关条款,并构成严重违纪。委员会将把调查结果、证据和裁决送交总检察长提起刑事诉讼,并送交其上级进行纪律处分。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