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I · 宪法法院驳回申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泰国中文社7月1日报道,7月1日,泰国宪法法院一致决定不受理斯里素万·乍拉的请愿书,该请愿要求法院根据宪法第213条裁定副总理兼能源部长皮拉潘·萨利拉塔维帕的任命行为违宪。
斯里素万声称,皮拉潘在担任副总理兼能源部长期间,任命了不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第11监察区工作组,这违反了宪法第160条第4和第5款关于诚实和道德标准的规定,导致斯里素万作为共同被告被指控支持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其根据宪法第25条和第53条享有的权利。
宪法法院审查后认为,请愿和所附文件未能证明斯里素万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了直接侵犯,或因此遭受了损害。此案不符合《宪法法院组织法》第46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因此,根据宪法第213条,请愿人无权提出此请愿。
至于斯里素万要求法院裁定皮拉潘的行为严重违反宪法第160条第4和第5款规定的道德标准,这属于宪法或宪法组织法已规定了特定申诉程序的情况,根据《宪法法院组织法》第47条第2款,法院应依据第46条第3款驳回请愿。因此,斯里素万不能依据宪法第213条提出此请愿。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