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7月1日)起
云南省将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768元/人·月,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7008元/人·年,进一步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省级指导标准统一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提高到999元/人·月。同时,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分类分档进行补助。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标准为201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400元/人·月。
云南财政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7PVdStKTdA3ShtCnGbY2g
那么了解政策后
符合要求的人群如何申请呢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
五华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指南
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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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_401914574
(一)必要材料:
1.身份证明: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正确填写。
2.户籍证明: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正确填写户籍地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授权核对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需在线阅读并同意授权核对,正确书写电子签名确认。
4.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按提示据实填写信息。
(二)非必要材料(按实际办理提供):
1.工资收入证明:申请人有工资收入的应予以提供,以下任意即可,包括且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卡银行流水明细、用工方签字盖章的工资收入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也可用承诺告知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
2.家庭经营收入证明:申请人有经营收入的应予以提供,包括且不限于经营收入纳税凭证、银行流水、销售(出售)合同等,也可用承诺告知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
3.财产收入证明:申请人有财产收入的应予以提供,包括且不限于房屋、土地等财产租赁(转租)合法有效合同、协议,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利息、红利收入证明,集体财产收入分红、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等,也可用承诺告知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
4.转移收入及支出证明:申请人家庭有转移收入或支出的应予以提供,包括且不限于转移收入(支出)的实际发生数额凭证(转账或汇款记录、收条、收据等),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收捐赠(赠送)收入等银行流水,赡(抚、扶)养费有关的协议、判决或裁判文书等,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签署告知承诺书。
5.因患重病、残疾、接收教育等刚性支出证明: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的费用发票,家庭成员接收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杂费缴费凭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所需的康复、护理、辅助器械配备费中剔除享受国家和地方补助政策后的自负费用凭据等,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签署告知承诺书。
6.居住证:在居住地生活且持有居住证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须提交居住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和受理
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3、初审
4、审核确认
5、发放低保金
受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所辖社区居委会为民服务站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咨询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
地址:正义路五华坊42号1楼102室社会救助科
电话:0871-63622803
*以上内容请以实际为准
小编今天的分享就到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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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