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哈密供电公司关于清退已销户用户电费余额的公告

问AI · 此次清退对客户权益保护有何意义?

尊敬的哈密市用电客户: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用电客户,保证用电客户权益,国网哈密供电公司现对已销户用户电费余额予以清退。为使清退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将清退工作中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退费所需资料

(一)个人用户(含个体工商户)

本人办理时:(1)身份证明(原件)。用电客户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护照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身份证明。(2)退费申请单(原件)。用电客户本人签字。

非本人办理时:(1)用电客户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用电客户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的,可提供户口簿、护照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委托书(原件)。(3)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人应与委托书中的受托人为同一人。办理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的, 可提供户口簿、护照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身份证明。(4)退费申请单(原件)。用电客户本人或具有授权的办理人签字。注:退费申请单非用电客户本人签字,或实际办理人非用电客户本人的,均应视为“非本人办理”。

(二)非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用电客户公章(公章名称应与登记证书载明的名称以及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用电客户名称一致)。(2)委托书(原件)。加盖用电客户公章。此项为必备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办理时无需提供)。(3)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人应与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书中的受托人为同一人。办理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护照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身份证明。(4)退费申请单(原件)。加盖用电客户公章。

查询联系电话:

0902-2967777

0902-2965555

国网哈密供电公司
2026年6月29日



编辑:许冉冉

责编:雷慧

审核:刘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