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察布市一地启用11处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设备的通告

问AI · 商都县启用电子警察是否基于事故高发数据分析?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商都县大队决定自2026630日零时起,启用11处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设备,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设备的地点进行公示:

1、商都县新风路与府右街丁字路口逆行抓拍。

2、商都县七台大街与商化路十字路口闯红灯抓拍。

3、商都县省道105线与红星街丁字路口闯红灯抓拍。

4、商都县省道105线与新西外环路丁字路口闯红灯抓拍。

5、商都县省道314线与国道510线十字路口闯红灯抓拍。

6、商都县省道314线与商大公路十字路口闯红灯抓拍。

7、商都县省道314线与商张公路丁字路口闯红灯抓拍。

8、商都县省道105线与鹿王大街十字路口闯红灯抓拍。

9、商都县府右街违停抓拍。

10、商都县新风东路违停抓拍。

11、商都县新风东路违反禁令标志抓拍


公示期自2026622日至2026629日,63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商都县大队

2026622


来源:商都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