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8万打赏男主播!女客户经理因夫妻关系不好、工作压力沉迷男团!职务侵吞、诈骗1478万元,法院判了

问AI · 情感缺失为何成为直播打赏的突破口?
图片

做好生sang活,过上向往的生活


如今,看直播给喜欢的主播打赏

成为许多人情感寄托的方式,

然而!因为直播打赏出事的也不少!

有老年人花光老本,有未成年坑惨家长

有职场人甚至将手伸向公家


南京一名女子在一年半时间内,

向男主播累计打赏的金额

高达888万余元

这些钱全部来自

职务侵占和诈骗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了这起案件的办理情况

↓↓↓


事件回顾:

女客户经理侵吞、诈骗

客户购卡款1478万余元,

其中888万余元用于打赏男主播

戴某某系江苏某公司大客户经理,专职对接大客户负责福利卡销售业务。自2023年11月起,她因为夫妻关系不好以及工作压力等原因,开始在某直播平台上关注一个跳舞唱歌的男团,并迷恋上了其中一名男主播。


直播平台每日、每周、每月都会开展主播PK、榜单排位赛,比拼主播礼物收入、粉丝打赏额度。


为帮喜爱的主播拿下榜单第一、碾压同行对手,戴某某开启高频次大额打赏:经常通宵多晚连续充值,单次打赏少则数万元,高则十几万元。


而男主播长期通过线上暧昧互动、刻意卖惨、煽动攀比等方式,精准拿捏住了她,使她欲罢不能,无力自拔。


起初她用工资充值打赏,资金暂时接续不上时,便叠加网贷维持打赏节奏,后来发展为侵吞、诈骗客户的购卡款。


图片

戴某某在一年半时间内进行高频次大额打赏


2025年4月,戴某某所在的公司发现资金异常,开始排查此事,戴某某自知无力补齐款项,于2025年5月7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她利用销售福利卡的便利,侵吞、诈骗客户的购卡款共计1478万余元,其中,888万余元用于打赏男主播,其余钱款用于偿还网贷、个人消费等。


法院判决:

女子犯职务侵占、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26年3月30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
  • 对被告人戴某某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 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人在职场不能心存贪念与侥幸

触犯纪律法律必受惩处!

即便是用个人财产直播打赏

也不该挥霍无度,

理应回归理性


直播乱象:

近年来团播兴起,

直播间排名展示、言语追捧

诱导用户疯狂打赏


有研究指出,直播打赏的机制与物理成瘾机制相似——打赏后,主播与平台给予的即时反馈(特效、点名、欢呼)会不断刺激大脑分泌多巴胺,用户为了获得同样的满足感,需要不断加大剂量,从而越陷越深。


戴某某主要消费的直播间类型,是近年来兴起的“团播”。这种由4至8人组成、搭配控场主持人的协同演艺形式,因其强互动性和竞争性,成为诱导消费的重灾区。

在这些直播间里,打赏直接决定了主播的“命运”。主持人实时播报打赏排名,主播用言语追捧、私下求助等方式诱导用户追加打赏。这种赤裸裸的“财富展示”和“收割”,将直播间的拜金主义推向了极致。

还有一个案例,70岁的上海阿姨,月均打赏高达50万元,把家里的336万元积蓄挥霍一空。据她自述,她喜欢的主播和别人PK时,替主播刷礼物赢过对面的“守护感”让她无法自控,在主播助理的诱导下,钱就一波一波地刷了出去。

此前报道:直播间6套路


我们应该把生活的重心放在现实人际关系上面,维护好自己的小家庭,结交知心朋友,拥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和大多数同事搞好关系……让自己在现实中获得安全感、满足感。这样,生活质量才会真正地提升,而不是脱离现实,只一味在虚拟世界中不断地“杀时间”。


也有网友提问:

这类打赏的钱,能否退回?

图片

一起来看律师解读↓↓


律师观点:

这笔打赏属于违法犯罪所得,

可以被依法追回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律师表示,该事件中,这笔打赏款项是可以被依法追回的。


从法律定性来看,该女子打赏主播的资金属于违法犯罪所得(赃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播打赏的赃款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论是主播取得的打赏款项,还是直播平台获取的分成收益,均因来源于非法或违法犯罪所得,缺乏合法的财产基础,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


除了上述涉及刑事犯罪的赃款追缴外,在一般的民事纠纷中,若发生直播打赏,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况下,打赏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要求返还打赏款项↓↓↓

 打赏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打赏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导致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进行的大额打赏行为若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且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该打赏行为无效,可以要求返还。


■ 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打赏人处于婚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大额打赏,且数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配偶可以主张该打赏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或“挥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并返还相关款项。

此前报道:丈夫为当“榜一”大哥每月打赏女主播上百万!妻子起诉,法院判返还787万!另有老年人也“糊涂转账”


 违背公序良俗。如果打赏行为本身违反了公序良俗(例如已婚用户与主播确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基于此关系进行大额打赏),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返还打赏款项。


 主播或平台存在欺诈、诱导等过错行为或违约行为。如果主播或直播平台在直播过程中存在虚构事实(如编造患病、家庭变故等卖惨行为)、隐瞒真相、以恋爱或暧昧关系诱导高额打赏等欺诈行为,导致用户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进行打赏,或者主播在直播中明确承诺了特定福利(如线下见面、签名、演唱会门票等),用户基于该承诺进行了打赏,但主播事后未能兑现承诺,用户要求主播部分或全部返还打赏款。


为满足情感私欲

而突破法律底线,

此举万不可取!


小午小参也提醒广大职场人,

更需要警惕在虚拟世界中

寻找存在感的陷阱

毕竟,再绚烂的虚拟礼物,

也买不来现实生活的一丝温情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在评论区

和小午小参一起讨论~


报综合自江苏新闻、法治日报明出处
本文编辑:李霄
审核:王文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