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关于收回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吕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等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吕政发〔2026〕4号

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1年至2014年,市政府先后下发关于收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离石区城内小学校、离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离石区粮食局交口中心粮管所、山西汽运集团吕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市农机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等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目前,该八宗土地均未出让,由原单位实际管护,经市政府常务会议(〔2026〕96次)研究,现决定撤销以上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文件(具体文件名单见附件)。撤销后土地由你单位管理,请你单位要依法履行管护主体责任,杜绝违规利用。

附件:收回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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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4日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