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平论检 弓长岭检察】高质效办案解民忧 检察温情暖邻里




“感谢检察官不仅明辨法理,还帮我们挽回了邻里情!” 近日,在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黄某紧紧握住承办检察官的手说道。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通过高质效办案,对一起邻里间盗窃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修复了破损的社会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



2026年4月1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趁邻居黄某家中无人,临时起意入室盗窃人民币1000元。作案后,刘某内心备受煎熬,念及平日与黄某和睦相处的邻里情分,迅速心生悔意,不仅第一时间将1000元赃款全额退还,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黄某在得知刘某的悔罪表现后,考虑到双方多年邻里关系,且损失已全部挽回,自愿出具了谅解书,希望司法机关能给刘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并未简单 “就案办案”。而是立足刑事司法谦抑性原则,综合考量案件情节:本案系邻里间轻微刑事犯罪,涉案金额不大,犯罪嫌疑人刘某具有自首、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更重要的是,双方邻里关系原本和睦,若简单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基于此,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对邻里关系的影响,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将“高质效”要求贯穿办案全过程。审查起诉阶段,严格落实最高检“确保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的工作要求,迅速启动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一方面,承办检察官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详细了解案发背景和和解意愿,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另一方面,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先后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讨,邀请听证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对刘某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刘某深受触动,当场流下悔恨的泪水,哽咽着表达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珍惜邻里情分。最终,本案经检察委员会决定,依法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从受理审查起诉到作出不起诉决定,全程仅用3天结案,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速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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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要实现实体公正,更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在办案过程中,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既严格依法办案,维护法律权威,又注重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通过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用,对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犯罪嫌疑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这种“法理情”兼顾的办案方式,不仅让涉案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更以司法温情激活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注入了检察力量。


下一步,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不断深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更加注重矛盾化解和社会关系修复,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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