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入学!阳光招生!严控考试!海南教育,迎来大洗牌!

问AI · 海南新规如何真正缓解家长的择校焦虑?

满打满算,距离2026年海口秋季中小学正式报名,就剩一个月!

坦白地讲,每年一到这个关口,家里有适龄娃要上学的家长,没一个能睡得踏实。

学区划片会不会变动、入学有没有暗箱操作?学校还有没有重点班、快慢班区别?

幼儿园要不要提前学拼音刷题、抢跑内卷?孩子每天作业会不会堆成堆、熬夜赶工?

学校会不会随意补课、挤占体美劳课程?各类竞赛、研学收费会不会变相加重负担?

桩桩件件都揪着心,堪称每年最直击家长“心灵大考”之一。

但今天楼哥要说的是,家长们可以把心放进肚子里了!

为啥嘞?

就在这周,省教育厅发布了《海南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海南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6版)》

前者,明确了未来海南基础教育的大方向;后者,则用一条条硬核禁令为今年秋季入学筑牢底线。

从择校入学、学前启蒙、校内课业、校园管理全方位重拳整治教育乱象,专治择校焦虑、鸡娃内卷,给千千万万家庭吃下一颗实打实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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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稳住大家情绪的,就是从严落实的阳光招生制度

从今往后,咱海南的义务教育会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并且全面均衡编班、阳光分班,重点班、快慢班一律不准开设,彻底掐断校内分层内卷的源头。

别再想着托关系、找门路择校,更别指望拿着各类竞赛证书、校外培训成绩当作入学“敲门砖”。

然后,普通高中严禁跨区域掐尖招生、暗箱操作录取,任何违规择校的灰色通道都会被彻底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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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不管是本地适龄儿童,还是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孩子,全部实现入学报名一网通办,线上提交材料即可完成审核录取,做到应入尽入、应助尽助。

看得出来,这一纸方案,就是让每个普通家庭不用拼人脉、拼财力,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资源,再也不用为一个入学名额辗转焦虑。

就在本周,海口发布了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

楼哥发现,有些学龄前家长早已陷入幼小衔接焦虑,早早把三四岁的孩子送进刷题衔接班,生怕一步落后步步跟不上。

再看这次,直接重拳叫停幼儿园小学化乱象

根据方案,全省所有幼儿园严禁超前教授小学课程,不允许用试卷、纸笔测试考核幼儿发展水平,各类超前教辅、刷题式特色课程一律清理。

同时明确硬性要求,幼儿每日户外活动不得少于2小时,自主游戏时间不少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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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幼儿园本该是孩子释放天性、学会社交、探索世界的乐园,绝不能沦为小学预科班。

过早的题海训练,只会透支孩子的专注力、好奇心与身心健康,叫停超前内卷,既是守护孩子无忧无虑的童年,也是解救被焦虑裹挟的无数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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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获授权

方案还表示,海南将持续深化双减政策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任何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严控在90分钟以内,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一律禁止。

考试方面,今后各市县还要制定日常考试管理细则,严控考试频次和范围,绝不允许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公示

严禁面向小学全年级、初高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联考,学校不得私自外购试卷组织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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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保障孩子充足睡眠、午休与课间活动,严禁出现阴阳课表、挤占音体美劳动课时,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提前开学延迟放假等行为全部明令禁止。

由此可见,双减减掉的从来不是教育质量,而是无休止的学业内耗、昂贵的补课开销,让孩子跳出题海拥抱生活,也让无数家庭卸下沉重的育儿压力。

除此之外,方案还严禁炒作升学率、中高考状元,摒弃唯分数论的片面评价导向,用多元视角看待每个孩子的成长。

很多人总执着于让孩子抢跑内卷,误以为越早刷题、越拼命择校,就越能拥有光明的未来。

全部看下来,这些条条框框的政策,看着是在约束学校,实则是在保护每一个普通家庭、每一个普通孩子。

不搞特殊择校、不搞超前鸡娃、不搞繁重作业、不搞恶意攀比,就是为了把干净、公平、轻松的教育环境还给大家。

让寒门孩子有机会,让普通家长不焦虑,让每个孩子都能按自己的节奏稳稳成长。

再提一嘴哈,马上就要秋季入学报名了,各位家长还是不了解海南上学政策、不清楚划片情况和哪些学校值得冲的,可以滴滴楼哥hnlouge01哈~

最后,我把方案和负面清单原文附上了,感兴趣的可以研究一下👇🏻

海南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省实施方案,持续巩固拓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和规范管理提升年工作成果,进一步健全规范办学长效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治理效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海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省教育系统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显著增强,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健康第一理念全面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牢固坚守;覆盖招生、教学、作业、考试、安全、师德、家校、生态全领域的规范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内化为办学治校基本遵循;违规办学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控辍保学、阳光招生、减负提质、校园安全、师德师风等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教育公平充分保障,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教育生态持续优化,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动规范管理工作,我厅成立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工作专班。由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厅长担任副组长,专班成员由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处、教育督导局、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学校安全工作处、政策法规处、财务管理处、思想政治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重点任务与举措

(一)巩固提升教育公平水平

1.持续深化阳光招生,全面规范招生办学秩序。制定印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地各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推进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严格普通高中属地招生、计划招生,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严禁“掐尖”、违规跨审批区域招生、暗箱操作等行为。

2.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实现入学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平等接受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应助尽助,保障教育机会公平。完善“摸底排查—劝返复学—关爱帮扶—成长赋能”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学生日常考勤、学籍动态监测,重点破解隐性辍学、厌学辍学等难题,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巩固提升日常教学管理水平

1.规范课程教学管理,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与作息安排,保障学生充足文体活动和睡眠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严禁“阴阳课表”、超标超前教学、随意增减课时。深化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效率。健全假期巡查、举报快速响应、“哨点学校”监测机制,严禁节假日补课、提前开学、延迟放假等行为。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合理安排学校上下学时间,原则上到校时间小学不早于7:30,中学不早于7:00;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保障学生午休时间,持续提升校内午餐午休比例。

2.强化作业考试教辅管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严控作业总量与时长,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修订海南省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办法并加强监督指导,市县制定日常考试管理细则,严控考试频次和范围,合理设置考试难度,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严禁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高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严禁向任何组织和个人购买试题、试卷,对学校购买试题进行联考的方式进行治理。落实教辅材料管理“十严禁”,规范教辅材料准入,坚持“一科一辅”、自愿选购,严禁强制征订、搭车收费。

3.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抓实教师师德涵养培育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突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师德养成。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将师德标准作为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工作的首要标准。对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体罚侮辱学生、学术不端等突出问题,加大排查整治与监督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三)巩固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水平

1.健全培训研修体系,提升规范管理能力。将规范管理纳入市县教育局局长、中小学书记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定期举办省级专题培训班,加强政策理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管理能力等方面专业培训。推行适时集中学习、常态化提醒、“应知应会”测试机制。扩大规范办学基地校覆盖面,完善跟岗研修、示范辐射、动态管理机制。落实《海南省中小学薄弱学校提升“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干部双向挂职,每年约安排薄弱学校和优质学校各100名左右教育管理干部双向挂职,促进区域间、校际间教育理念、管理经验的交流互鉴。

2.完善学校科学发展评价体系,优化教育评价导向。改进学校评价方式方法,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等片面导向,推行过程性、增值性评价,构建以规范管理为基准、五育并举为内核、群众认可为目标的学校声誉评价体系,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

3.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夯实学前教育规范管理根基。健全跨部门协同治理,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工作,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教师待遇保障、安全防护、收费行为、保育教育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动态监管。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幼儿生活作息,落实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自主游戏不少于1小时的硬性要求。扎实推进幼小科学衔接,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四)巩固提升校园安全稳定水平

1.压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筑牢校园安全坚固防线。各地各校要落实《海南省校园安全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南》,聚焦开学前后、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等关键时间节点,建立“2+N”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突出消防、校车、食品、防溺水、校外托管、校舍、防灾减灾等安全专项治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完善省、市县(区)、学校三级安全培训体系,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依托省级中小学校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基地,加强学生安全培训。健全校园欺凌认定、处置、预防、惩戒全流程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早期干预、心理疏导和教育惩戒,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2.严守意识形态主阵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课堂、讲座、论坛、网络、教材教辅等管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规范教师课堂与网络言行,严禁在教学中刻意制造争议话题、传播负面内容,严禁擅自拍摄未成年人影像并上传网络;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督与警示教育,对各类失范行为依规严肃处置。持续深化中小学“校园餐”、利用征订教辅及购买校服谋利等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坚决查处违规谋利问题,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五)巩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1.聚焦教师主责主业,切实减轻教师非教学事务负担。严格落实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规范各类进校园检查、评比、创建、数据报表等事项,严控非教学任务,让教师回归教育本职工作。

2.规范校外竞赛活动管理,营造清朗教育发展环境。从严审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夏冬令营等活动,严禁违规收费、活动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等行为,净化校外教育环境。

3.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凝聚教育发展强大合力。推进教联体建设县域全覆盖,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校际办学质量协同提升。完善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支持的协同育人体系,加强家校沟通联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促进家长参与学校治理。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培训(2026年6月)。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6月中旬前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开展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工作要求及负面清单传达到辖区内每所中小学(幼儿园)。

(二)自查自纠(2026年6月—7月)。中小学(幼儿园)对照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开门办教育,畅通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对违反规范管理要求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及时逐一核查处置,整改销号,回应群众关切。

(三)督导调研(2026年全年)。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日常指导监督力量,进一步推动落实规范管理要求,提升办学治校水平。省教育厅结合实际开展“四不两直”调研,了解各地工作推进情况。

(四)总结提升(2026年12月)。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学校梳理汇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巩固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巩固年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建立分级负责机制,逐级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对推进工作不力、类似不规范行为反复发生、引起重大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创新监督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推动落实、优化监管、改进服务、减轻基层负担等方面创新方式,提高管理效能。省教育厅在官网设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投诉举报平台,同时在官网公布举报电话:65230370(工作时间)、65239786(节假日),邮箱:65230825@163.com。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加强监督力量建设,通过家长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结合实际开展“四不两直”调研,组织责任督学进校,利用专业力量开展视导评估,帮助学校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对规范管理基本要求和负面清单禁止行为的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每所学校、校长教师人人知晓。强化正面宣传引领,深入挖掘各地各校规范办学的典型经验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对散布不实谣言、制造“教育焦虑”、杜撰虚假教育政策等依法依规予以处置,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海南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6版)

1.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英雄模范、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或通过网络媒介、论坛讲座、试卷试题、教参教辅、电子产品及其他公开场合传播错误观点。

2.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超标超前教学,挤占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3.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4.严禁违反关于日常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频繁组织考试,加重学生学业负担;严禁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高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严禁向任何组织和个人购买试题、试卷。

5.严禁违反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作息,造成学习时间过长,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课间不准学生出教室等行为。

6.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7.严禁幼儿园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或通过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8.严禁幼儿园违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要求,开展与园所实际不符、背离保教实践需求的课题研究、赛课评课等活动,坚决杜绝忽视教师实践能力与实际问题解决、过度占用教师时间精力的形式主义行为。严禁使用幼儿教材,打造不切实际的特色课程、特色活动等。

9.严禁中小学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10.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名校率、升学率,在校园悬挂“高校生源基地”牌匾或其他诱导性升学标语。

11.严禁教师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2.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或通过直播打赏、知识付费等途径向家长变相索财,发布贩卖焦虑的内容牟利。

13.严禁学校背离立德树人要求,在学校管理中制定有违常理认知、违背公序良俗、没有相关依据的校规校纪条款,出现不平等对待学生、伤害学生和家长感情等管理行为。

14.严禁学校漠视、纵容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

15.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与违背身心发展规律、与年龄特点不符的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或者在学生志愿服务记录中弄虚作假、买卖时长等行为。

16.严禁在学生入团、入队和班干部选拔等工作中,出现谋取私利、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问题。

17.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风险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机制不健全,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不当。

18.严禁学校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堂运行、食品卫生安全等疏于监管,出现让学生食用腐败变质或者卫生健康安全不达标食物,引发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问题。

19.严禁违规选用教材,违规征订教辅,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

20.严禁违反校服选购的有关规定,强制购买校服,利用购买校服牟利、侵害群众利益。

21.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22.严禁学校教职工参与校外托管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

作者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