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就《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告,此次政策调整旨在缓解职工购房还贷压力。优化后的政策,取消武汉原“首套自住住房偿还商贷每12个月提取一次”的限制。今后,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在正常还款满6个月后即可办理提取,之后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7日23:59:59,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gjc_gjj123@163.com)提交建议。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改善住房民生作用,切实减轻购房职工资金压力,结合我市缴存职工实际需求与资金运行情况,现就优化我市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放宽首套自住房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频次
取消我市原“首套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每12个月提取一次”的频次限制。
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二、注意事项
(一)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自住房套数按武汉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认定。
(二)政策适用规则。本通知未作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业务政策,仍按照我市原有规定执行。
(三)施行与解释。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gjj.wuhan.gov.cn/hdjl/dczj/myzj/myzj_content_2024.html?id=2132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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