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针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国家拟加大打击力度。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于6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商标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将提请大会审议。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表示,有的企业在商标注册、使用上煞费苦心,将商标作为误导消费者的“套路工具”,被消费者称为“心机商标”,这一行为,严重扰乱商标管理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将加大打击力度。
黄海华表示,草案二审稿要求严把审查注册关,拟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明知标志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符合商标注册条件准予商标注册,造成不良影响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草案二审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定对于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投诉、举报。
草案二审稿还加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
黄海华介绍,草案二审稿还将强化“规范商标的注册与使用”这一修法目的,同时加强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使用管理。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统一的商标注册申请服务平台,方便查询、注册和使用商标;对国家公园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等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作出衔接性规定。
此外,草案二审稿强化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处理境外商标侵权案件相关规定,加强我国企业境外权益保障,同时进一步推动解决商标重注册轻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