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4市作案盗掘多处国宝级遗存,5人分别被判3至14年

6月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在济南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2025年度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其中,冷某平、邱某余等五人特大盗掘古遗址古墓葬案作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在发布会上对外披露。

据通报,冷某平、邱某余等五名被告人伙同多名涉案人员交叉结成盗掘团伙,自2016年至2023年辗转潍坊、临沂、日照、淄博四座地市,借助开挖盗洞的作案手段,大肆盗掘鄫国故城建设控制地带、柴沟汉墓群小妹冢、临淄墓群等国保、省保、市保古文化遗存。团伙盗挖得来青铜镜、青铜圆鼎、西汉金带扣等大批珍贵文物后悉数变卖获利,部分流失文物至今无法追回,本土历史遗存遭遇不可逆损毁。

青州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涉案人员屡次盗掘具备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古文化遗址与古墓葬,破坏文物管理制度,已触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法院结合各嫌疑人参与程度、分工主次,兼顾认罪认罚、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对五名被告人分别处以三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步判处三万元至二十万元区间罚金,依法对冷某平名下283900元违法所得予以继续追缴。

该案是山东法院环资审判领域打击文物盗掘犯罪的代表性案件。古遗址、古墓葬属于不可再生文化资源,承载华夏文明发展脉络,拥有极高综合价值。犯罪分子野蛮盗掘倒卖文物,既直接损毁地下遗存本体,造成珍贵文物流散,也严重扰乱文物保护管理秩序。山东法院通过全链条定罪量刑、追缴非法收益,以司法重拳筑牢文物安全屏障,以个案判决引导全社会树立文物保护理念,守护本土历史文化根脉。

记者:张帅 编辑:刘丹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