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在此提醒:
(一)加强会商研判。气象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适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递进式开展预报预警服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灾害防范应对意识,压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密切关注最新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风险提示,加强会商研判和防范应对工作。
(二)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及时提醒农机手户外作业时注意防范雷电、大风、高温等气象灾害,确保人身安全。要科学有序组织抢收、晾晒等工作,未收获地块抓紧赶在降水前完成抢收,已收获地区趁墒开展夏种。
(三)做好重点领域防范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责任,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因大风、降水天气引发事故。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大风、降雨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强化施工工地、设备安全管理,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必要情况下停止室外作业。公安、交通部门要做好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交通疏导,及时发布恶劣天气行车安全风险提示警示,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资源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强化源头管控。达到预警发布级别后,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文广旅部门要加强景区安全监管,遇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关闭高空游乐项目。
(四)注意个人安全。公众要注意防范恶劣天气,雨天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切勿蹚水并远离高压线、大树、棚架、广告牌及危房等易被吹倒的物体,以防高空坠物、树倒等情况造成损失。开车时应控制车速、保持车距,行车遇到路面或立交桥下积水过深时,应尽量绕行,避免强行通过。
(五)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保障措施,做好救援准备,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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