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泸州85种慢特病全部纳入医保,同步提高报销比例

李阿姨是泸州市一家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患有高血压和类风湿关节炎。 每个月,她都需要去医院开药,门诊费用大约1000元。 从2026年1月开始,她发现医保结算单上的数字变了。 原来需要自付300元的部分,现在变成了250元。

这个变化,源于泸州市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新政。 新政的核心,是将保障的病种范围大幅扩容。 门诊慢特病总数达到了85种。

图片

其中,门诊慢性病从原来的28种增加到了45种,门诊特殊疾病从17种增加到了40种。 这意味着更多像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这样的常见病,以及一些重病和罕见病,现在都被纳入了医保的保障范围。

对于像李阿姨这样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来说,变化更直接。 她看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了75%。 居民医保的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则保持70%不变。 门诊特殊疾病的待遇参照住院管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90%,居民医保为75%。

除了报销比例,每年能报销的额度也进行了调整。 新政将85个病种中的8个列为重点病种,包括冠心病、帕金森病、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抑郁症等。

对于这8个病种,职工医保统账结合的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到了3600元,职工医保单建统筹的为2700元,居民医保的为2520元。 其他37个门诊慢性病病种,职工医保统账结合的年度支付限额为2400元,单建统筹为1800元,居民医保为1680元。 图片

李阿姨患有高血压类风湿关节炎两种慢性病。 按照新政策,她如果再去认定一个新增的慢性病,比如骨质疏松,那么她的年度支付限额还能再增加200元。 政策规定,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个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就增加200元,全年最多可以增加800元。 这对于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病的老年人来说,是一个直接的利好。

原有的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继续有效,待遇平稳过渡,不需要重新办理手续。 新申请认定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系统会自动按新政策结算。 门诊慢性病从通过认定的次月起享受待遇,门诊特殊疾病则从认定之日开始享受。

新政还配套了多项便民措施。 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备案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备案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 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以及贵州、重庆、云南六市就医,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这六市包括大理、丽江、昆明、楚雄、昭通和云南省本级。 图片

前往其他地区就医,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APP等线上渠道,或线下经办窗口办理备案。 西南片区的异地就医住院已经实现了免备案。

此外,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了。 根据江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解读,灵活就业人员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在省内连续参加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处于参保有效状态的,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生育津贴支付给个人。 计发天数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一致,基础为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婴增加15天。

2026年6月2日,泸州市江阳区召开了医保待遇报销政策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解读了这些政策。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在2026年5月28日发布的信息,截至目前,泸州市门诊慢性病认定通过34.38万人次,门诊特殊疾病享受17.36万人次。

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金额纳入个人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仅限于当年使用,不结转累加到次年。 同一笔医疗费用,也不能重复享受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等多重待遇。

作者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