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要信息系统对外服务异常事件应报未报,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
和讯网
2026-06-04 16:34
发布于北京
2026年06月0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要信息系统对外服务异常事件应报未报”,被监管部门做出“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 对李松警告。”的处罚决定。时任相关责任人李松因同一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做出“对李松警告。”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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