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记忆碎片》是部相对复杂的电影。
第一个片段,主人公莱纳先是枪杀泰迪。
然后,故事竟从结局开始讲起,观众刚看懂上一段的起因,新的情节,又和上个段落没有关系。
会立刻落入新的疑惑,直到最后线索合拢。
这种环环相扣的设计,把悬疑感刻进了每一段碎片,让观众从始至终被牵动着神经,完全分不清是影片的逻辑混乱,还是主角的记忆混乱?
导演诺兰,不满足于讲一个凶手是谁的推理故事,而是用叙事诡计包装出关于一道人性的命题。
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在无意识地做莱纳做的事。
我们放不下过去的执念,忘不掉已经过去的遗憾,很多时候不是真的过不去,只是我们不得不给平淡的人生找一个坚持的意义。
诺兰没有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这种自我欺骗,反而把它变成了一个无解的人性困境:
如果真相会一直让你人生崩塌,
你是选择清醒地虚无,还是糊涂活下去?
在曾先森看来,这是本片的中心思想。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深入的话,其实这部复杂的电影,看不懂的电影,烧脑的电影,恰恰是最简单的、最直接的。
导演诺兰想说的无非是,很多人对自己生活现状不满,过不去,不应该糊涂的欺骗自己,而是向前看。
作为一个商业导演,诺兰追求极致的创作深度,每一个环节都精益求精,哪怕商业片也会在切入点、内在逻辑和细节上反复打磨,最终目的是给观众带来对世界有了耳目一新的感受。
相信电影应当挑战观众,通过超出观众原有认知的创作,拓展观众的审美边界,不刻意迎合大众的固有审美。诺兰的极致打磨让作品拥有超越商业片的那点艺术生命力。
他也几乎总能把复杂抽象的人生命题,用通俗又清晰的方式拍出来,靠精巧的叙事模型和结构,让普通观众也能看懂深刻的主题。最终,诺兰以自己的方式,打通了严肃创作和商业电影之间的壁垒。
曾先森认为诺兰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几乎每部电影都在商业需求与个人表达上平衡。
③
为什么这部电影,到今天仍被封为神作?
曾先森绝对不认为是因为它让人看不懂,烧脑,而是导演用叙事诡计让观众沉浸式体验失忆者的困境,最终落点是对人性的拷问。
若仅从个人审美而言,诺兰肯定不是曾先森喜欢的那种导演。
这种烧脑的、费神的,理科生一般的,需要在几个小时的观影时间里大脑跟着运算的电影,我觉得很累很累。
其实,越是烧脑的电影,越不怕剧透,真正的悬疑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
就如同这部电影一样,故事的真实情况是主角妻子没有被歹徒杀死,是主角失忆后误打过量胰岛素害死了妻子。但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就把杀妻的记忆嫁祸给“萨米”,故意删掉已经报完仇的证据,给自己制造一个持续活下去的目标。
他在欺骗这个世界的同时,也在逐渐欺骗掉那个失手的自己。
他是这样的可怜,又是如此的可悲,
他只能自己制造谎言,逼着让自己相信,再让整个世界相信。
他是如此的拧巴,他又不得不这么做。
对他来说自己误杀妻子之后,余生的时间被切割成碎片的孤岛。
为了在这座孤岛上生存,他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系统”:宝丽来照片、笔记、纹身。这些不仅是辅助工具,更是他权力的延伸。
他通过控制信息的输入,试图掌控混乱的现实。
他的人生像一个黑洞,被迫前行又不断被吞噬。
他以为自己在追寻真相,实则是在追逐自己投射出的幻影。
他将自身的罪孽嫁接到虚构的客户萨米·詹克斯身上,
通过反复讲述这个被篡改的故事,让潜意识相信虚假的记忆。
这是一种极致的自欺欺人,也是一种心理防御机制的病态爆发。
相信这部电影的结构,也对这个人物有很多帮助。
诺兰以倒叙结构强化了这种无力感。
我们在彩色片段中同情他的执着,在黑白片段中窥见他的冷酷。直到最后,当泰迪揭示真相,我们才惊觉,莱昂纳多的每一次清醒,都是一次更深的沉沦。
本片也证明了诺兰一贯的优势依旧能打,当理性和精确做到一定程度的话,一样能感染到观众。
④
这部电影确实好,但曾先森觉得并不是神片,
也并不完美,必须说说缺点。
故事中那些不断切割的时间,会对很多普通观众不友好,那些倒叙和黑白正序的双线碎片化手法,虽强化主角失忆的主观体验,却会让观众难以建立稳定的情绪锚点。
人物也逊色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