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临泉县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现将临泉县烟花爆竹领域有奖举报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网络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合格。
(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临泉县应急管理局0558-6532556。临泉县公安局110。
(二)信件举报。临泉县公安局,收件人:治安大队,邮政编号:236400;临泉县应急管理局,收件人:人秘股,邮政编号:236400。
(三)来访举报。前往临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或辖区派出所当面举报;前往临泉县应急管理局人秘股当面举报。
三、奖励标准
参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经查证属实,对符合举报条件的举报人由临泉县应急管理局按相关程序给予人民币500-3000元的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举报人应当实名举报,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损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利益,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应急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严惩处。本通告有效期为2027年3月底前。
临泉县应急管理局
临泉县公安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