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 : 电商平台零售行业有奖发票抽奖活动(第二期)通告

问AI · 有奖发票第二期如何提升线上消费活力?

为持续释放有奖发票试点政策效应,充分挖掘线上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我市将组织开展有奖发票电商平台零售行业抽奖活动(第二期),现将本次活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6月5日10:00—2026年6月7日23:59


二、参与抽奖的发票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无地区、户籍限制)在2026年6月5日至6月7日期间,以本人名义在大庆市参与活动的电商平台零售企业(合作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购买商品,取得的价税合计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全面数字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数电普票”),可参与抽奖。


下列数电普票不能参与抽奖:

1.发票的开具方非本次活动参与的合作企业的

2.发票日期不在2026年6月5日至6月7日时间范围内的

3.价税合计金额低于100元(不含)的

4.发票抬头非消费者实名的

5.负数或代开的数电普票

6.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数电普票

7.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蓝字发票

8.经核实为虚开、伪造或变造等不合规发票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活动规则的发票


三、奖项设置


本次电商平台定期专场抽奖活动按发票金额分档设置如下:


1.消费满100元(含)不满200元,设置30元奖级

2.消费满200元(含)不满300元,设置60元奖级

3.消费满300元(含)不满400元,设置90元奖级

4.消费满400元(含)不满500元,设置120元奖级

5.消费满500元(含)至1000元,设置200元奖级

6.消费满1000元(含)至2000元,设置300元奖级

7.消费满2000元(含)至3000元,设置400元奖级

8.消费满3000元(含)至4000元,设置600元奖级

9.消费满4000元(含)以上,设置800元奖级

每张发票仅可参与其满足条件的最高档位抽奖一次


四、奖金兑付


中奖后,奖金实时发放至中奖者平台账户。中奖发票存在伪造、变造、已红冲等情形的,取消中奖资格,奖金不予兑付;消费者个人账户异常导致奖金无法兑付的,视同放弃领奖,奖金不再补发。


五、参与方式及规则


个人消费者可登录支付宝APP,进入“有奖发票”活动页面,或扫描活动专用二维码,直接进入活动页面,按要求录入或上传发票信息并授权参与抽奖。


1.上传的发票抬头信息应为个人消费者姓名并与授权抽奖人一致;


3.发票中奖后若开具红字发票(红冲),须退回奖金,资金退回前暂停参与资格;


4.本次活动所使用的发票,无法再参与“即开奖”活动,仅限选择其中一种渠道参与一次抽奖,不可重复使用。


六、其他事项


1.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可自愿向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大庆市注册、经营规范且信誉良好的商家;成功纳入活动名单的商家,在活动期间应依法据实开具发票,活动结束后市商务部门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核验,发现商家存在违规开具发票行为的,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参与活动商家须在经营场所主动配合活动开展宣传,准确引导消费者合规参与。自公告之日起至活动开始日期前,符合参与条件的商家均可按程序报名参加。县区商务部门联系表县  区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邮箱萨尔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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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活动严禁以不正当手段套取利益,坚决打击恶意红冲发票套利等行为,如有通过虚开、伪造或变造发票、恶意红冲等行为套取、侵占奖金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取消后续参与活动资格,相关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追究责任。


3.活动承办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备,制定完善活动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消费者购物环境安全,创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商务热线:6378988。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主要受理政策解读类事项。


税务热线:12366。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主要受理商家拒绝开票等事项。


市场监管热线:12315。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主要受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事项。


支付宝热线:95188。受理时间:24小时受理。主要受理支付宝渠道的发票抽奖事项。


本通告由大庆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关规则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大庆市商务局

2026年6月3日



附件:大庆市有奖发票电商平台定期专场抽奖活动(第二期)第一批合作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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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庆市商务局

责   编:姜   洋

审   核:子   美

统   筹:梁   峰

监   制:祝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