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释放有奖发票试点政策效应,充分挖掘线上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我市将组织开展有奖发票电商平台零售行业抽奖活动(第二期),现将本次活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6月5日10:00—2026年6月7日23:59
二、参与抽奖的发票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无地区、户籍限制)在2026年6月5日至6月7日期间,以本人名义在大庆市参与活动的电商平台零售企业(合作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购买商品,取得的价税合计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全面数字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数电普票”),可参与抽奖。
下列数电普票不能参与抽奖:
1.发票的开具方非本次活动参与的合作企业的
2.发票日期不在2026年6月5日至6月7日时间范围内的
3.价税合计金额低于100元(不含)的
4.发票抬头非消费者实名的
5.负数或代开的数电普票
6.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数电普票
7.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蓝字发票
8.经核实为虚开、伪造或变造等不合规发票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活动规则的发票
三、奖项设置
本次电商平台定期专场抽奖活动按发票金额分档设置如下:
1.消费满100元(含)不满200元,设置30元奖级
2.消费满200元(含)不满300元,设置60元奖级
3.消费满300元(含)不满400元,设置90元奖级
4.消费满400元(含)不满500元,设置120元奖级
5.消费满500元(含)至1000元,设置200元奖级
6.消费满1000元(含)至2000元,设置300元奖级
7.消费满2000元(含)至3000元,设置400元奖级
8.消费满3000元(含)至4000元,设置600元奖级
9.消费满4000元(含)以上,设置800元奖级
每张发票仅可参与其满足条件的最高档位抽奖一次
四、奖金兑付
中奖后,奖金实时发放至中奖者平台账户。中奖发票存在伪造、变造、已红冲等情形的,取消中奖资格,奖金不予兑付;消费者个人账户异常导致奖金无法兑付的,视同放弃领奖,奖金不再补发。
五、参与方式及规则
个人消费者可登录支付宝APP,进入“有奖发票”活动页面,或扫描活动专用二维码,直接进入活动页面,按要求录入或上传发票信息并授权参与抽奖。
1.上传的发票抬头信息应为个人消费者姓名并与授权抽奖人一致;
3.发票中奖后若开具红字发票(红冲),须退回奖金,资金退回前暂停参与资格;
4.本次活动所使用的发票,无法再参与“即开奖”活动,仅限选择其中一种渠道参与一次抽奖,不可重复使用。
六、其他事项
1.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可自愿向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大庆市注册、经营规范且信誉良好的商家;成功纳入活动名单的商家,在活动期间应依法据实开具发票,活动结束后市商务部门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核验,发现商家存在违规开具发票行为的,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参与活动商家须在经营场所主动配合活动开展宣传,准确引导消费者合规参与。自公告之日起至活动开始日期前,符合参与条件的商家均可按程序报名参加。县区商务部门联系表县 区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邮箱萨尔图区
2.本次活动严禁以不正当手段套取利益,坚决打击恶意红冲发票套利等行为,如有通过虚开、伪造或变造发票、恶意红冲等行为套取、侵占奖金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取消后续参与活动资格,相关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追究责任。
3.活动承办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备,制定完善活动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消费者购物环境安全,创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商务热线:6378988。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主要受理政策解读类事项。
税务热线:12366。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主要受理商家拒绝开票等事项。
市场监管热线:12315。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主要受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事项。
支付宝热线:95188。受理时间:24小时受理。主要受理支付宝渠道的发票抽奖事项。
本通告由大庆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关规则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大庆市商务局
2026年6月3日
附件:大庆市有奖发票电商平台定期专场抽奖活动(第二期)第一批合作企业名单
来源:大庆市商务局
审 核:子 美
统 筹:梁 峰
监 制:祝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