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这些蚊媒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要掌握

问AI · 违反蚊媒防控规定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注意了!

这些蚊媒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

要掌握起来


一、认识蚊媒传染


蚊媒传染病是指由蚊子(蚊虫)作为传播媒介,将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从传染源(人或动物)传播给健康人,从而引起的一类传染病。常见的蚊媒传染病包括:登革热基孔肯雅热(自2026年4月1日起按乙类传染病管理)、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等。



主要传播媒介

(蚊子)


传播上述疾病的“罪魁祸首”主要是两类蚊子:


伊蚊(俗称“花斑蚊”):身体为黑色,有白色斑纹,主要在白天活动,是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主要传播媒介。


按蚊:主要在夜间活动,是疟疾的主要传播媒介。


蚊子繁殖习性


蚊子一生经历卵、幼虫(孑孓)、蛹和成蚊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均离不开水。蚊子尤其喜欢在小型、静止、清澈的积水中产卵繁殖,如花盆托盘、废弃瓶罐、轮胎、竹筒、树洞、雨水井等。


二、防控措施


原则: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安全环保,确保人员和顾客安全。


主动清除蚊虫孳生地

(最关键措施)


翻盆倒罐清积水:定期(建议每周一次)巡查并清理场所内外的各类闲置容器,如花盆、水桶、废旧轮胎、瓦罐等,将其倒置或清除,防止积水。


疏通沟渠:定期疏通清理屋顶平台、地下室、停车场、下水道、阴沟、排水沟等,确保排水畅通,不留积水。


清理杂物: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和废弃的积水容器。


管理水生植物:室内种养的水生植物(如富贵竹万年青等),必须每周彻底换水1次,并冲洗植物根部和容器内壁。建议改用粗砂或碎石填满容器代替水养。


景观水体管理:对于室内外景观水池、喷泉等,应放养灭蚊鱼(如柳条鱼),或使用生物制剂(如苏云金杆菌)控制蚊幼虫,避免水质变坏和蚊子孳生。


完善防护设施

(防蚊入侵)


安装“三防”设施: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纱门、纱窗或风幕机;下水道排水口应安装防蚊地漏或密目铁丝网(网眼孔径应小于6毫米)。


封堵孔洞缝隙:封堵建筑物墙体、管道、空调管线等与外界相通的孔洞和缝隙。


检查并维护:定期检查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及时修复。



合理实施化学防治


灭蚊蚴:对于无法清除的积水(如雨水井、地下集水井),投放灭蚊蚴剂(如昆虫生长调节剂或生物制剂),防止其羽化为成蚊。


空间喷洒:当成蚊密度较高时,可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营业结束后,对绿化带、灌木丛、地下室、楼道等蚊虫栖息场所,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杀虫剂进行空间喷洒。


滞留喷洒在垃圾存放点、公厕墙壁等蚊虫易停留的表面进行滞留喷洒。


安全规范:使用的药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操作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投药后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严防顾客或宠物误食、接触。


三、从业人员日常工作要求


每日自查:每日营业前和营业后,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积水立即清除。


及时报告:发现场所内或周边有严重积水、蚊虫密度异常增高,或有顾客反映被蚊虫叮咬后出现发热、皮疹、关节痛等症状时,应立即向场所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报告,同时指引相关人员到我区蚊媒传染病定点诊治医院就诊(医院名单见附件)。


配合消杀:积极配合专业消杀公司或单位组织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如清理现场、提供协助等。


个人防护:在从事清理孳生地、进行化学消杀或接触可能污染的物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佩戴手套、口罩、帽子等,注意个人卫生,工作后及时洗手。


宣传教育:主动向顾客宣传防蚊灭蚊知识,如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建议顾客使用驱蚊剂、穿着浅色长袖衣裤等。


四、处罚与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者罚款:

(一)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



佛山市禅城区蚊媒传染病

定点诊治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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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禅城区卫生健康局
编辑 | 禅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