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项制度被刑诉法、未保法等法律吸收,上海未检工作走过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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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全国首个少年起诉组以来,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走过40年。6月1日,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举行。

活动现场,与会嘉宾及师生一同观看了由检察官自编自导自演的未成年人法治情景剧《以你为名的光》。活动还展示了上海检察机关已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年以上的18名资深检察官,以及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少年起诉组”组长等具有代表性的6名检察官等“未检人”风采。“见证·未来”青少年法治成长地图正式升级为2.0版,“见证·未来”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训中心、上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上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浦东馆)等全新亮相。

40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等理念,经历了从刑事司法向综合司法保护的深化拓展,探索的附条件不起诉、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20余项制度被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吸收,通过办案推动完善直播影院、剧本娱乐等新业态行业规范,联合相关部门组建“六大保护”行动队,建设130个线下阵地,构建了覆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各环节的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出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