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外卖“放心指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自今年6月1日起,外卖平台中的无堂食店铺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标签,违规造假最高可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5月29日,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安封签”规范提示。
市场监管人员到餐饮经营单位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梧州市市场监管局供图(资料图)
新规内容包括要求平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机制、倡导外卖商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等,细化了从业标准。
二、餐饮服务配送的食品容器和包装应当封口,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
三、“食安封签”实行一次性使用,一经拆启、损毁即出现破损、形变,无法复原,严禁重复使用。
四、“食安封签”宜使用不干胶封贴,或带有粘性封口的锡箔包装等开启损坏后无法复原的封口方式。封签宜选用对环境无害的材质,具有良好的生物降解性能和防水性能。
五、“食安封签”所使用的材质,应当符合GB 4806.8-2016《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16《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六、“食安封签”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粘贴,使用位置为餐饮外卖食品外包装封口处,使用位置及使用方法应当保证餐饮外卖食品一旦被开封,封签就会破损且不可修复。
七、外卖配送员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应当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对封签已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的餐饮食品,有权拒绝接收。一旦接收餐饮外卖食品,视为认可“食安封签”完整。外卖配送员在配送过程中应当保持封签的完整性,确保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八、消费者有权拒收封签已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的餐饮外卖食品。
九、有配送义务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公司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或其他有配送义务的单位应当对外卖配送员进行“食安封签”相关内容的培训。
十、在“食安封签”上印制广告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十一、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对餐饮外卖食品使用“食安封签”的,应督促其使用“食安封签”。
外卖新规的出台
标志着网络餐饮服务监管
进入更精细化、系统化的新阶段
↓↓↓
平台责任再升级
过去,某些外卖平台
“重流量、轻管理”
则强化全链条管控
压实外卖平台“守门员”责任
《规定》要求外卖平台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求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不再是“只收佣金、不担责任”。
《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实地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核验比对,杜绝虚假资质入网;每6个月需动态核验商户信息,实现“生命周期管理”。
《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加强风险识别,即时向商户推送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予以消除。发现商户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并采取搜索降权、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商户规范更具体
针对商户乱象
《规定》细化经营要求
让“不见面”也有硬约束
信息公示透明
要求外卖网店名称与实体招牌名称一致,主页面显著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照片、实际地址等信息;新增“无堂食”标识要求,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倡导外卖商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明厨亮灶”链接标识,向社会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相关视频信息至少保存14日,方便监管核查。
加工配送更规范
针对餐饮加工配送环节的风险
《规定》设立了
更为具体明确的行为边界
明确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杜绝“后厨外包”隐患。
要求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容器材料对餐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降低配送污染风险。
加强配送管理
无论商家自行配送还是委托配送,都必须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与管理,倡导配送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监管机制更完善
针对网络餐饮跨地域经营
带来的监管挑战
《规定》创新监管模式
打通执法堵点
外卖平台违法行为原则上由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管辖,但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可管辖。
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跨区域协作,做好线索通报、调查取证与问题处置。
外卖平台需每半年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商户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管执法活动,可以要求外卖平台提供相关视频信息。
处罚力度再加大
《规定》大幅提升了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提升罚款额度
商户使用虚假资质入网,最高可罚20万元;外卖平台违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10万元。
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一至十倍罚款。
《规定》为网络餐饮服务
各个环节都划定了更清晰的底线
这意味着
一个信息更透明、操作更规范、
消费更放心的外卖时代
正在加速到来
来源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广西日报、广西市场监管、广西头条news等
编辑丨黄 晓
审核丨蒋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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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丨黄 瑾
出品丨玉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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