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传来好消息!在职和退休人员有影响,工资和社保也迎来利好

小区门口的保安王叔快70岁了,还在值夜班。 上个月他的手被铁门夹伤,老板说他退休了不算工伤,没赔一分钱。 王叔的情况不是个例,很多超过退休年龄还在工作的人,都面临类似的困境:工资可能被随意压低,加班没有说法,受了伤维权无门。

2026年5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这份规定将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的规章。

图片

过去,法律上存在一个尴尬的空白。 劳动者一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就可能自动终止或难以认定。 这意味着像王叔这样的返聘老人、或者因为社保没缴满而无法退休继续工作的人,很难受到《劳动合同法》的全面保护。 新规的核心变化在于,它不再纠结于“劳动关系”这个法律概念,而是转向了更实际的“劳动事实”。 只要你是被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并因此获得报酬,就适用这份规定。

这意味着,无论是已经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返聘人员,还是因各种原因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超龄在岗人员,只要还在工作,就被纳入了保护范围。 按国家规定弹性延迟退休的人员,在延迟期间另有规定,不在此列。

新规首先划定了工资的底线。 它明确要求,超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不是一个建议,而是一项必须遵守的规定。 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不能无故拖欠。 例如,四川省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为2200元。 新规施行后,类似王叔这样的夜班保安,每月到手的报酬就不能低于这个数。

图片

关于工作时间,规定体现了对老年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并且原则上不安排他们加班。 如果确实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限的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费。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再以“年纪大了多干点没关系”为由,随意占用超龄劳动者的休息时间。

在劳动安全方面,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根据超龄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岗位和劳动强度。 不能把一位70岁的老师傅派去从事重体力或高危作业。 同时,单位必须对超龄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培训。

最受关注的是工伤保障的突破。 新规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将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这直接解决了过去超龄劳动者受伤后,因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而陷入“工伤无保”困境的痛点。 王叔的手如果是在7月1日之后受伤,就可以走正式的工伤认定流程了。

为了明确双方权责,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 协议里需要写清楚工作内容、地点、时间、报酬怎么算怎么发、有没有工伤保险等等。 白纸黑字,改变了以往很多口头约定的模糊状态。

图片

对于大家关心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规定采取了较为灵活的处理方式。 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继续工作不改变其原有待遇。 如果还未享受待遇且选择继续参保,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以按规定为其缴纳相关费用。

如果超龄劳动者的这些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比如被克扣工资、无故安排危险作业或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他们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对于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这几类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就业的劳动者规模庞大。 他们活跃在餐饮、环卫、保安、建筑等多个行业。 这份暂行规定的出台,正是为了回应这个庞大群体的现实需求。

作者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