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2026年数字检察暨检察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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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2026年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暨检察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党组关于推进数字检察和检察智能化建设工作要求,系统总结当前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和智能化建设应用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晓军参加会议。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党雪梅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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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检察机关智能化试点应用单位调整情况和查庆九检察长批示要求,海西州格尔木市检察院、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海南州共和县检察院结合数字检察和检察智能化应用工作实际作经验交流发言。海南州兴海县检察院、玉树州杂多县检察院结合数字检察工作实际,海东市互助县检察院、民和县检察院、乐都区检察院,海北州门源县检察院,西宁市大通县检察院结合检察智能化应用工作实际作检视剖析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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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推动智能化建设应用提质增效。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引领,各级院检察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检察长主抓、分管领导牵头、业务部门主导、技术部门支撑”的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要把检察智能化建设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治懒政、重实干”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试点单位要增强斗争精神,克服浅尝辄止的懈怠心理,为全省检察智能化建设积累宝贵经验。要压实应用责任,对照试点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年底前实现六类罪名案件智能体应用全覆盖。试点单位要及时、准确报送试点案件数量、智能体使用情况等,助推智能体迭代升级。要加强组织领导,省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智能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通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市州院要加强对基层院的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应用任务落地见效。基层院要积极行动,主动应用智能体辅助办案,提升办案质效。要开展应用指导,分层分类开展智能体应用培训,重点围绕智能体的功能操作、应用场景、数据规则等内容强化培训力度。要征求基层办案人员、业务部门对智能体应用的意见建议,定期对智能化建设及应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要积极探索开展研发应用,立足我省检察工作实际,持续研发审查逮捕案件智能审查、减假暂辅助办案等智能体。要主动对接最高检、兄弟省份检察机关和高校与科研机构,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引入优质技术资源,打造具有青海辨识度的检察智能化品牌。要加强安全规范管理,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保密纪律,准确定位办案人员的主体责任和智能体的辅助作用,确保智能体应用符合法律规定和检察工作规范,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建用并举、以用促建”导向,推动全省数字检察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一把手”领导作用,市州院牵头统筹本地数字检察工作,组织开展模型建用工作,基层院要发挥好“主阵地”作用,抓好应用实践、反馈成效。省检察院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要强化条线指导和地域指导,筛查提供对应数据、协助解决技术问题,提升模型应用成案率。要加力构建特色模型,立足青海检察工作实际,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等,培育具有青海特色的精品模型。对有推广潜力的模型深加工,进一步优化监督维度、完善算法逻辑,提升模型运行效能。要深化模型应用,结合实际精选一批优质模型重点推广应用,加强基层原创优质模型的上架和重点推荐,通过模型赋能检察专项活动,扩展重点领域类案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省检察院数字检察领导小组成员、数字检察青年攻关小组、人工智能攻关小组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市州检察院分管数字检察和检察智能化建设工作的副检察长及业务部门负责人,铁检院(三江源院)、西平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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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检察院数检办
编辑:李辉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