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甘孜州曝光典型交通事故与违法案例

问AI · 超员载客为何在山区道路频发?

典型交通事故与违法案例曝光

今年5月以来,全国范围内湖南、山西接连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全线紧绷、异常严峻。


甘孜州山区道路蜿蜒曲折、坡陡弯急、路况复杂,农村面包车、轻型客车、货运车辆出行频繁,群众短途务工、赶集往返、乡村客运拼车、异地过境车辆出行集中,超员载客、违规载人隐患时有发生。为深刻汲取全国重大事故惨痛教训,全面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责任,彻底排查整治重点车辆突出违法隐患,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大交通事故在我州发生。按照工作要求,即日起,全州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面包车、货车重点违法典型案例集中曝光行动。

01

超员违法案例

2025年12月1日18时,驾驶员余某驾驶号牌为豫VXXXX7的小型面包车搭载11人,在巴塘县苏哇龙乡乡道5公里994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2人(驾驶员1人,乘客11人),超员5人,超过核定载人数71%,被巴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现场挡获,依法对其进行记6分,罚款200元处罚。

02

货车违法载人案例

2026年5月12日12时34分,甘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清河街路段开展日常执勤执法时,查获一起轻型栏板货车严重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徐某某驾驶号牌为川A4W***的轻型栏板货车,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实际驾乘人员多达12人,远超核定载客人数,且货厢内违规搭载大量人员,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意外,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甘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03

强超强会事故案例

2026年02月23日17时10分,何某(男)驾驶车牌号为川GXXX91小型普通客车,从康定市驶往雅江县方向,行驶至318国道2980公里500米处时,因对向来车时超车,导致车辆撞向同向行驶的周某(男)驾驶车牌号为陕UXXX07小型普通客车,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何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之规定。

04

分心驾驶事故案例

2025年8月21日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渝BN3XXX的小型轿车,从雅江县驶往理塘县方向。行驶至318国道2992公里750米处时,因分心驾驶导致车辆偏离车道与路边行人毛某发生碰撞,造成行人毛某受伤及自身车辆受损交通事故。


李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李某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四起案例,涉及超员、货车违法载人、强行超车和分心驾驶,看似“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背后却是一次次对生命的漠视和侥幸。总有人觉得“多挤一个人不会出事”“货车顺路捎一程只是小事”“抢一把、超一下能快几秒”“低头看一眼手机没什么大不了”可事故从不挑人,往往就发生在那一瞬间的侥幸里。


甘孜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希望广大驾驶人真正以案为鉴,把别人的教训当作自己的警钟,任何时候都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安全底线。摒弃侥幸心理,守法驾驶、专注出行,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平安,才是回家最稳最快的路。

来源:甘孜交警

编辑:岳诗蕊

校对:卢雪英

责编:杨雪

审核:白马

监制:谭荣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