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5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互联网法院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2021-2026)》,并发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在列。大皖新闻曾持续追踪报道此案,5月29日,该案原告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介绍,这场悲剧让司法机关以判例立规矩,打破了“网上随便说话不用担责”的误区。
该案曾引发广泛关注
网络大V和情感主播构成名誉侵权,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
2025年6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名网络大V和一名情感主播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养家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后该情感主播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刘学州养家家属认为,刘学州曾因寻亲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021年12月27日,警方匹配结果比对成功,刘学州已和亲生父亲见面。本以为事情已迎来圆满的结局,然而后来刘学州遭受了严重的网络暴力,导致自杀的严重后果。被告于某与张某分别通过使用“真话哥”账号发布视频和使用账号“暖心姐姐(情感主播)”在刘学州发布的视频下留言,发布了侮辱、诽谤刘学州的信息,传播后造成恶劣影响,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被煽动,对刘学州产生负面评价,使刘学州遭受到严重的网络暴力,精神遭受重创,造成了其自杀的严重后果。
最终,法院认为,于某和张某发布的视频和言论自刘学州生前持续至死后,在刘学州生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在刘学州死后侵害了他的名誉。判决二被告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和5000元,以及律师费1000元。
2025年9月,该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并于10月下旬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学州养家舅妈柴女士向大皖新闻记者表示,之所以起诉,并非为了钱,而是想为孩子讨个公道。
律师:该案有较强的警示意义
5月29日,大皖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该案原告的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其介绍,在本案中,法院有三大关键裁判观点值得关注:一是百万粉丝大V负有差异化、更高的审慎义务。账号影响力决定责任标准,大V发布的内容传播范围广、引导性强,法律要求发布前必须完整核查事实、克制负面表述。博主明知当事人是16岁未成年人,心理承受力远弱于成年人,仍放任不实负面言论扩散,属于重大过错。
二是不实贬损言论超出公共讨论合理边界。客观理性探讨公共事件允许有限批评,但不能无依据扣负面人格帽子。博主没有客观证据支撑指控,单纯定性否定少年品行,早已脱离善意监督范畴,直接拉低公众对少年的社会评价。
三是生前名誉权、死后人格利益双重受保护。依据《民法典》,未成年人在世时名誉权不容侵害;离世后,近亲属可起诉维护死者人格利益。博主视频持续发酵形成网暴,是损害后果的重要推手,二者具备法律上的因果关联,侵权责任无法规避。
周兆成进一步介绍,该案也有着较强的警示意义:首先,对自媒体从业者而言,涉及未成年人事件切忌断章取义博流量,无实据的负面定性极易踩侵权红线,一旦引发极端后果,赔偿与致歉只是最低代价;其次,从监护人家属来看,遭遇网暴后要第一时间公证留存视频、评论、转发记录,平台投诉无果可委托律师起诉维权;最后,对普通网民来说,对涉未成年人言论要保持审慎观望,不跟风谩骂、不随意转发不实负面内容,拒绝充当网暴推手。
“这场悲剧让司法机关以判例立规矩,打破‘网上随便说话不用担责’的误区。”周兆成表示,未成年人是网络空间的弱势群体,流量不能凌驾于人格尊严之上。流量越大,责任越重。面对心智脆弱的未成年人,网络发言更该守住善意与事实底线,不能为博热度肆意挥舞舆论利刃。希望所有自媒体从业者敬畏手中话语权,平台压实审核责任,全社会共同遏制针对青少年的网络暴力,不再让年轻生命承受无端舆论伤害。
大皖新闻记者 韩喻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