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空间
既是日常通行通道
更是火灾发生时的疏散逃生通道
然而
部分居民为图一时方便
将楼道当成了“私人仓库”
随意堆放纸箱、旧家具等杂物
已然成为不少住宅小区
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期难题
物业在开展清理工作中
很多业主不理解
我放自己家门口,
凭什么物业说清就清?
也有物业担心
清了会不会被告、要赔钱?
或被追究责任
因此出现不敢管、不愿管的情况
楼道内的火灾隐患也迟迟无法消除
这一管理困境
如今在司法层面有了明确回应
3月9日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
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判决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
这一表述
从司法层面明确了
物业依法清理楼道杂物的正当性
以下案例中的判决
正是对上述内容的直观认证
业主刘某长期占用地下停车场公共区域堆放私人物品,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张贴通知要求限期清理,逾期视为无主物处理。刘某未履约,物业清理后刘某以物品遗失为由起诉索赔12419元。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定,刘某擅自占用公共区域违反法律及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已尽到告知义务,清理行为符合规定且事后返还物品,履职并无不当,驳回刘某全部诉讼请求。
王某退休后常将收捡的废品杂物堆放在楼道,邻居多次投诉。物业张贴《公共区域杂物清理通告》,在业主群通知并上门告知清理期限,王某未清理,物业清理后王某起诉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1500元。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定,王某堆放杂物侵害其他业主权益且存在消防隐患,物业清理行为属于正当履职,未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益,驳回王某诉请。
《民法典》也对小区公共区域的
管理权责作出了清晰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从公共安全角度
针对占用疏散通道的行为
划定禁止条款并明确了处罚标准
楼道堆物看似生活小事
实则是潜伏在公共通道上的致命隐患
一旦发生火灾
杂乱堵塞的楼道会瞬间变成
阻断逃生的“死亡陷阱”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清理门前及楼道杂物
主动让出生命通道
共同守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