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2026年度中高考期间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6年福鼎市中高考安全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2026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执法监管的通知》(宁市环委办〔2026〕11号),为加强我市2026年度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5月23日至6月23日实行噪声严格管理。全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噪声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管制噪声,各类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夜间连续施工证明审核,期间开展的夜间连续施工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其中6月6日—9日、6月20日—23日期间,停止出具午、夜间连续施工证明(抢险、抢修除外);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建筑物内装修作业、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产生噪音污染的活动。各有关单位在6月7日—9日、6月21日—23日考试当日,实行轮班巡查制度,对考场周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2
各娱乐场所(包括卡拉OK、舞厅等)、酒店以及酒吧等生产经营单位边界、场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对噪声源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
3
严禁机动车在禁鸣区域内鸣笛和校园、居住区周边道路“飙车炸街”行为。中高考考试期间,考点周边道路依法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设置禁鸣标识,禁止产生噪声超标扰民的运输作业。
4
对可能造成扰民和影响中高考的噪声源产生单位和个人将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5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元化渠道,重点结合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噪声污染防治的认识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对查证属实、群众反映强烈、较为典型的噪声污染问题典型予以公开曝光。通过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增强公众社会责任感。
6
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12345。
福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来源:福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杨譞
审核:汪晶晶
来源:福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杨譞
审核:汪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