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一度!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启动申报
青塔
2026-05-28 17:55
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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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条例修订后奖项分类有何新变化?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
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
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根据《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和《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决定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设立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依据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设立,旨在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该奖项与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并列
,每四年评选一次,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特等奖需报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修订后明确奖项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类,覆盖学历与非学历教育领域。
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4个大类。据悉,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分别设置
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500项
,高等教育(研究生)设置
特等奖1项、一等奖35项、二等奖248项,总计2000项
,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各个等级奖项可有空缺。
据悉,
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
网上申报工作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s.moe.edu.cn)开展,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7月10日。各用户通过教学成果奖相关账号在系统中的“专项业务—教学成果奖”功能下进行申报和审核,申报过程中的操作问题可以在线查看操作手册。奖励范围、成果要求、申报程序、成果推荐、资格审查、成果评审、材料报送等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类别评审工作安排。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