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卷”之下仍现安全盲区?四川泸州依法查处一企业,限期20天完成整改

问AI · 企业安全管理为何在开卷检查下仍存漏洞?

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

提前一周告知,给企业留足自查自改时间,这场“开卷考试”是否就能换来安全生产的万无一失?5月26日,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在对古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执法检查中给出了否定答案。

当前,正值泸州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5月中旬,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提前向该企业送达了《行政检查通知书》,告知了本次将要检查的事项,要求企业照单自查自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周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然而,一周后,检查组走进企业,发现其仍存在有限空间未设置警示标志、有限空间作业制度缺项、安全责任未明确、危化品管理不规范等多个问题,目前已被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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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对照清单查隐患:提前告知仍有“盲区”

在企业的水处理站,记者跟随检查组看到了这样一幕:原本应该严格封闭的污水预处理池入口,没有任何物理隔离措施,人可以轻易进入污水预处理池内。

“这是典型的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容易积聚,不隔离、不警示,一旦人员误入或盲目施救,极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泸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古宇翔指出。

走进生产车间,问题同样不少。1台动力柜侧面的孔洞大开,没有任何封堵痕迹,“老鼠、蛇这类小动物钻进去,很容易造成短路,甚至引发火灾。”执法人员指着配电箱说。此外,维修室的绝缘手套随意存放在货架上,未进行定期试验,其绝缘防护效能存疑。

让检查组皱眉的情形,还出现在清洗站。现场酸性清洗剂与碱性清洗剂仅用普通塑料桶装载并挨着存放,没有按物料特性用隔板或墙体,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存放,“硝酸和氢氧化钠如果发生泄漏混合,短时间内释放大量热,局部温度骤升,溶液会暴沸喷溅,后果不堪设想。”古宇翔警告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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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除了直观的现场问题,一些隐蔽的细节同样暴露了企业管理的粗放。

生产车间内,检查人员发现,所有设备控制箱的箱体与箱门之间均未做静电跨接。“别看这根线细,一旦箱内有漏电,箱门带电,工人一摸就可能触电。”古宇翔解释。

在蒸汽能源站,蒸汽发生器上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安装于2023年3月,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但安装至今已超过3年未检定。“这个设备是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它失灵了,就等于没了预警。”检查组当即要求企业停用相关设备,待检定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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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紧盯责任落实:制度“虚空”被当场纠正

作为饮品生产企业,该公司辨识出了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但其《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在该企业管理制度上,仅载明需要“先吹风”“作业前要对有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但并未标明检测哪些指标、用什么设备、达到什么标准等要素以及从业人员、监护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现场翻看制度文件后表示,这类“套话式”制度难以指导实际操作。

检查同时暴露企业安全责任体系的空白。例如,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已变更2年,但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中的人员名单均未同步更新;总经理职位长期空缺,据企业陪检人员介绍,安全管理工作仅由法定代表人口头指定人员负责,无任何正式任命或授权文件。

“安全生产负责任人必须是正式文件任命的人员,口头安排负责人没有法律依据。”执法人员当场给企业“补课”,要求尽快任命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制度,“责任不落地,事故隐患就永远堵不完。”

针对现场查出的多项问题,检查组当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明确20天的整改期限。

“我们提前通知,给企业留出自查自改的时间,但这绝不是‘免责牌’。”针对今天检查出的问题,我们将依法查处,古宇翔在反馈会上表示。

据悉,泸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将持续至6月中旬,全市将在矿山、危化品、有限空间等7个重点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组织专业力量或聘请专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方面的问题隐患,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工作闭环,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效,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