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纠纷获解,四方新材近半年多累计诉讼涉案2.5亿元,去年净亏3.11亿元

问AI · 调解协议分期付款是否反映四方新材现金流紧张?

5月26日,四方新材(605122.SH)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简称“砼磊高新”)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建新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中建新疆将向砼磊高新支付货款、诉讼保全申请费、案件受理费等合计1031.17万元,分九期付款,于2027年5月31日前支付完成。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案件本金金额为950.67万元。自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70个,涉及本金金额2.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2%,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其中已结案件金额3778.55万元。

此外,2026年3月3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7项,涉及金额3690.72万元。

资料显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龙头,整合砂石骨料开采、干拌砂浆、沥青、水稳层和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经营的上市公司,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公路、桥梁、隧道、水利、轨道交通、大型市政设施以及房地产等领域。

202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4亿元,同比下降26.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11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6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40亿元。

2025年,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339.53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7.3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由盈转亏且亏损额扩大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重庆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房地产新开工面积累计下滑29.4%,商品混凝土需求同比继续减少,同时销售价格降幅大于主要原材料降幅,导致毛利率进一步下降;二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约-0.56亿元;三是并购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成果未达预期,对商誉和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约-1.51亿元;四是部分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0.51亿元。

今年一季度,四方新材实现营业收入为1.88亿元,同比下降24.22%;归母净利润为665.92万元,同比增长875.35%。

截至5月26日收盘,四方新材跌3.09%报13.79元/股,公司总市值23.77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