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的通告

问AI · 新能源汽车普及如何催生充电桩计量监管需求?
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加速普及,电动汽车充电桩大规模投入使用,为保证贸易结算用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计量准确性,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要求,电动汽车充电桩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强制检定的范围
(一)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二)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的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不列入强制检定范围。
(三)对新安装的充电桩实行运营前强制检定。此前已安装运营的充电桩,各运营单位应依法主动申请周期检定,强制检定周期一般为3年。
二、强制检定流程
(一)器具备案:各运营单位应对在用的强制检定充电桩登记造册,通过“新疆计量智慧管理系统”(https://msjl.xjaic.gov.cn:83/)对运营单位及使用的充电桩进行注册、备案(登录新疆计量智慧管理系统网址后按以下步骤操作:进入公共服务端——企业注册——器具管理——完成备案)。
(二)预约申请:通过“新疆计量智慧管理系统”(https://msjl.xjaic.gov.cn:83/)进行强制检定预约申请。
(三)实施检定:昌吉回族自治州检验检测中心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将根据预约情况安排现场检定。
(四)结果处理:检定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整改或更换后重新申请检定。
三、相关责任义务
(一)各运营单位是充电桩计量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守法诚信经营,确保计量准确,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强制检定义务。
(二)各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在用充电桩的日常巡查、维护,按照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对所使用的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充电桩进行登记、备案。
(三)各运营单位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桩进行贸易结算。
(四)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充电桩的安装使用前首次检定、周期检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充电桩未经强制检定合格擅自运营、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计量违法行为。
四、业务咨询
强制检定备案业务: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94-2517608。
强制检定预约业务:昌吉回族自治州检验检测中心0994-2326213。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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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闫   雯
责  编:殷雪娟
监  制:陈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