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陈江
图源:视觉中国
一则消息,让无数银发劳动者心头一暖。5月25日,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暂行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让银发务工者不再“裸奔”上岗。
当前,我国超龄就业已不少见。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3.23亿,测算显示,超龄劳动者规模已达8700万至1.2亿人。这支庞大的银发劳动力队伍中,既有退休技术骨干、行业专家,也有奋战在餐饮、环卫、保安、家政、建筑等一线的普通劳动者。但是,另一方面,我国的劳动保障、工伤保障等制度均与劳动关系高度绑定,超龄务工被视为“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一大群六七十岁的老人,干着最累的活儿,却连最基本的工伤保障都没有。浙江桐庐曾有这样一桩案子:一位超龄劳动者工作中右手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申请仲裁还被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这是无数超龄劳动者的困境,也是制度短板最真实的写照。
坦白说,“老有所为”是好事,但前提是“老有所保”。此次新规直击痛点,给出了具体解法: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需要延长缴纳养老保险的超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简单直接讲,就是干活受伤有人管,加班不能随便加,工资不能随便扣。这既是底线,更是尊严。
事实上,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这件事上,浙江走在了前面。早在2023年7月起,浙江将法定退休年龄至65周岁的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支持用人单位单独参保。例如,嘉兴市大龄劳动者单工伤参保已达5.87万人,衢州龙游等地在单险种参保上形成成熟模式,杭州桐庐更以“一件事”机制,打通银发务工群体维权堵点。浙江经验表明:只要政策到位,超龄劳动者的保障完全可以落地。
此次《暂行规定》的出台,直接呼应了延迟退休政策。去年起,我国启动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逐步延迟至63周岁,女职工分别延迟至55周岁和58周岁。延迟退休意味着更多人要在职场打拼更久。但如果配套保障跟不上,让超龄劳动者“干到老、累到老、吃亏到老”,那就违背了政策初衷。法规的出台正是对这一改革的制度性回响。
当然,新规从纸面到落地,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一方面,部分企业长期将超龄用工当作低成本的劳务外包,工资发放随意,工伤根本不上保险。新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缴费义务,这笔成本如何分摊、企业是否愿意接受,直接决定了政策的实施效果。另一方面,行政执法力量能否跟上,劳动监察部门能否快速响应欠薪投诉,劳动仲裁和法院能否畅通维权渠道,都考验着基层治理的能力。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让每一位银发劳动者都能安心上岗、体面劳动、老有所保、老有所为,既是政策的初心,更是一个社会文明与成熟的重要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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