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两条新规发布
其中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
将于6月1日实施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将于7月1日实施
新闻君
为大家整理具体信息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
公安部发布的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
(GA/T 2372-2026)
新规将于6月1日起
在全国落地执行
从此告别“只看驾驶时长”的老办法
以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
三维立体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1.驾驶行为维度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于22:00至次日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
取证方式:交警主要通过提取车载终端或监控平台的行驶记录数据、询问或讯问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证人、调取视频证据卡口监控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2.生理状态维度
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驾驶员双眼完全闭合≥2秒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
3.生活轨迹维度
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下表中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的。
疲劳驾驶有风险
这些案例敲响安全警钟
驾驶人疲劳时
会出现视线模糊、动作呆板
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等现象
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
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高速路上
一辆汽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
撞上分道栏
图源:陕西公安交警
汽车驾驶员因长时间驾车
未及时休息调整
持续疲劳驾驶
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图源:杭州高速交警
驾驶员因疲劳驾驶
犯起了“瞌睡”
猛然惊醒的他猛打方向
导致车辆失控
与中央护栏发生碰撞
图源:杭州高速交警
拒绝疲劳驾驶
让每一趟旅途都平安到达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
5月25日对外发布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自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部
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
什么是超龄劳动者?
顾名思义,就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其中既有退休返聘的技术骨干、行业专家,也有从事保安、家政等工作的基层劳动者。依法提前退休的劳动者也纳入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对象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不在暂行规定适用范围。
当前,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就业的劳动者众多,劳动权益面临法律保障不足的问题。发布暂行规定,就是要填补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暂行规定多方面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报酬方面,明确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休息休假方面,明确要求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
工伤保障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等。
不少人关心,超龄劳动者能否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应当如何缴纳?
暂行规定明确,需延长缴费的超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此外,暂行规定还明确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的救济途径,明确将超龄劳动者因基本权益发生的争议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和劳动监察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