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岷县依法对6名在网络平台发布暴雨灾害不实信息人员依法进行教育约谈,5月中旬以来,我国多省接连出现多轮强降雨过程。岷县梅川镇部分网民为博取网络关注、赚取流量热度,蓄意夸大雨情,过度渲染汛情氛围,发布夸张不实信息,误导公众认知,扰乱正常网络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坚决遏制网络造谣传谣、蹭热度博流量乱象,持续净化属地网络生态,岷县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指导梅川镇及属地派出所依法对在网络平台发布暴雨灾害不实信息人员依法进行教育约谈,责令其立即删除不实信息,现场签订《文明上网自律公约承诺书》。
下一步,岷县县委网信办、岷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将持续强化网络巡查监管力度,从严整治夸大灾情、编造虚假谣言、恶意炒作博流量等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同时提醒广大网民,天气、灾情、险情类信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务必以官方发布为准。切勿主观臆造、夸大事实、跟风炒作,坚决抵制博眼球、蹭热度、制造焦虑的不良网络行为。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岷县县委网信办

● 监 制:李 军 ● 编 审:杨晓军
● 责任编辑:王旭平 ● 编 辑:牛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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