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文社5月25日报道,尽管这一“严打”规定从5月25日起生效,却让许多房东为长期以来一直“打包”在电费里的运营成本问题感到担忧。
降低电费后,公共运营成本“亏本”的担忧
具体来说,越南政府第133/2026号法令于今日生效,对违反电力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规定,房东以高于规定的价格向租客收取电费时,若购电用于生活目的,将被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因此,如果房东按生活电价收费,但向租客收取的费用超出规定标准,可能面临高达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然而,实际情况是,胡志明市许多出租区的电价普遍在每千瓦时3500至5000越南盾之间,而生活电价最高仅为每千瓦时约3460越南盾(不含增值税)。
尽管规定明确,但不少房东在拆分各项费用时仍感到困惑。
在与《青年报》的交流中,新平郡(旧)的一位出租区房东表示,长期以来每千瓦时4500越南盾的价格实际上已包含电梯、WiFi、监控系统和走廊灯等运营成本,还包括维护和更换损坏电表的费用。如果仅按房间内电价收取,这些“公共用电”成本将完全由房东承担。
这位房东还强调,尽管4500越南盾/千瓦时的价格高于国家电价,但每月房东仍需自掏腰包来填补公共费用的亏损。
胡志明市新定坊陈克簪路的一位出租区房东氏梅女士认为,许多人只看到电价,却没有看到运营整个出租区的各项损耗。如果在没有合理计算服务费机制的情况下收紧电价,房东很容易陷入亏损。
据一些房东反映,压力还来自阶梯电价的计费方式。许多出租区因未按人数申报定额,导致整排房间的总用电量常被推至第6档(最高价),使得每月总电费飙升。
考虑“提高房租”以规避罚款
为应对新规定并避免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风险,许多房东正在考虑“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案。
一些房东计划将电价降至规定标准,但同时将月租金提高20万至50万越南盾,或单独收取服务费以平衡财务。
“如果不能收取电费差价,我们只能提高房租或水费,否则无法维持基础设施的维护费用。这些设施因租客(主要是工人和劳动者)高强度使用而迅速老化。”胡志明市永禄乡一位拥有15间房的房东T先生解释道。
面对这一问题,在新平工业区工作的工人玉碧女士坦言非常担忧。她的房东收取的电价为每千瓦时4500越南盾,若夜间频繁使用空调,每月电费约50万越南盾。
“如果按国家电价收费,我们当然高兴,因为肯定能省一点钱,给孩子买奶粉。但如果房东涨价,有时反而更亏。”玉碧女士苦笑着说。
针对房东的担忧,电力部门提出了根本性解决方案:根据实际暂住人数进行用电定额登记。
具体来说,如果房东为租客完整登记暂住,每4人将按一户的用电定额计算。届时,房东可享受较低阶梯(如第3档)的生活零售电价,从而减轻总电费压力,并能以合理价格向租客收取电费而不亏损。
目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出台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出租房(面积和安全达标)按非经营性质适用水电定额,帮助房东和租客减轻费用负担。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