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近日披露,在长安汽车与华为正式宣布合作之前,双方共5名员工韩某、彭某、揭某、魏某、王某提前买入股票获利400余万元,被证监会合计罚款1669万元。
综合中国证监会网站的几个行政处罚文本,这5人对应为韩家银、彭相华、揭敏、魏星、王晖,目前暂无法进一步确认这5人在两家公司的职务、职位。
提前一个多月潜伏买股
有关长安、华为5位员工使用内幕消息获利的信息,散见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5月22日公布的信息,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5月18日公布的《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中)》,以及中国证监会的4个处罚文本。
综合上述多个官方信息,以及长安汽车公告、华为公司的新闻稿等信息,有关本宗内幕交易案的细节进一步得到相互印证和补全。
证监会的〔2025〕108号、109号、110号、111号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9月6日(证监会认定的内幕消息确认时间),长安汽车确认与华为汽车就前者入股华为旗下汽车业务展开合作,并于2023年11月26日正式签约。
2023年10月9日、10日,韩家银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2023年10月13日、11月6日,韩家银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210万元。韩家银(男)是本次被查处的5个内幕交易者中,被查证到最早获知内幕信息,且最早买入长安汽车股票的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二位内幕交易者是王晖(男),证监会认定其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联络接触频繁,其中,2023年10月24日双方存在联络。2023年10月30日,王晖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34.63万元。
第三位内幕交易者是魏星(男),他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交往密切,联络接触频繁。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魏星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3年11月2日、11月16日均有联络。2023年11月3日、11月17日,魏星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54.8万元。
第四、第五位内幕交易者是彭相华(男)、揭敏(女),2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联络接触。2023年11月4日,揭敏、彭相华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接触。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彭相华、揭敏共同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101.46万元。
前述5人合计买入长安汽车股票约6100万元,最终获利400余万元。
这些泄密者究竟是谁?
监管部门没有披露这5位内幕交易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谁,目前也暂无针对这几位泄密知情人的处罚信息。
有媒体报道这5位内幕交易者中,有2人为夫妻,经查询多个官方文本,仅有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公布的此案例末尾,提了一句“有的甚至夫妻共同违法”。目前没有进一步官方信息显示该对夫妻是否为“第四、第五位内幕交易者是彭相华、揭敏”。
长安汽车的股价涨跌,与5位内幕交易者的精准卡点进出,未能逃过监管方的大数据监测系统。从2023年11月23日(周四)开始,长安汽车股价就出现异常涨幅,在无重大利好公告的情况下,11月23日长安汽车股价上涨7.05%,当天成交额达到136.8亿元,远超前几天成交额均值。11月24日,长安汽车延续上涨势头,涨幅2.25%。
也就是说,长安汽车的股价开始暴涨,始于与华为签约前3天,而5位内幕交易者最早已经在一个多月前潜入该股,最晚的也已经在2023年11月23日前9天悄然买入该股。
2023年11月26日,长安汽车公告与华为签订合作协议后,公司股价在11月27日和28日涨停。
2023年11月27日,长安汽车还发布股票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直到2024年8月19日,长安汽车才披露与华为合作细节,公司联营企业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拟出资115亿元,购买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的股权。同时,阿维塔科技拟与华为、引望签署《股东协议》。
根据长安汽车公司公开文件,长安汽车早在2011年就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7年又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明确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董监高还需督促配偶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