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闻太炸裂了:
日前,巴西警方在亚马逊雨林深处逮捕了一名50岁的原住民男子。他不仅长期性侵自己的亲生女儿,还导致女儿所生的外孙女怀孕。
这事发生在巴西,亚马逊偏远的原住民社区,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地理闭塞与执法薄弱为长期隐匿犯罪提供了条件。
据调查,该男子的第一个受害者是他现年33岁的女儿。从她幼年开始,其父亲就长期对她实施性侵犯。多年虐待中,女儿怀上了孩子,生下了女童,即现年12岁的外孙女。
女童原本和外祖母一起生活。大约两年前,外祖母去世后,该男子便带走了女童,将她与家人隔绝开来,并像妻子一样与她同居。当他让女童怀孕时,女孩年仅12岁,已怀孕六个月。
巴西当地警方接报后展开追捕,该男子一度逃入雨林,经数日追踪最终落网。
惨绝人寰,触目惊心。但这种恶性强奸案件在巴西并非偶然,不是特例。说个不恰当的比方,这是巴西的“强奸文化”的反映。在巴西社会观念中,女性被视为男性的“私产”——“像一辆只能自己开的车”。性骚扰被当作“彰显男子气概”的方式而被合理化,挑战性别刻板印象的女性反而会遭遇惩戒性暴力。
正如巴西女权组织所言:"一个女性单独走在大街上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句话在巴西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残酷的日常。
2024年巴西强奸报案数是78395起,相当于每小时9起。巴西公共安全论坛协调员明确指出:实际数字远高于报案数,大量受害者因不信任警方、害怕报复或社会歧视而选择沉默。据估计,报案率仅为实际发生量的约35%。
比本新闻更炸裂的是,历史上"巴西兽父"何塞·阿戈什蒂纽·佩雷拉案。佩雷拉是2010年6月份被逮捕的,此前他住在巴西一个偏远渔村中,只有乘坐独木舟才能到达他的住所。
从1998年妻子离开他后,佩雷拉开始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迫使女儿为他生下七个孩子,他还虐待这些孩子,甚至还曾性侵年仅7岁的外孙女。解救孩子的警察说,他们都患有营养不良和沟通障碍症,多数孩子都没有衣服穿。
据说,2011年关押佩雷拉的监狱发生严重暴乱,暴动囚犯针对犯有恋童、强奸罪的囚犯进行报复性杀害,佩雷拉因罪大恶极被斩首。消息属实话,也是其罪有应得。
在巴西,本强奸新闻事件,不是一个"变态个体"的孤立恶行,而是巴西系统性性别暴力的缩影。当每小时发生9起强奸、每天有4名女性被杀、当"强奸文化"被深深植入巴西社会基因——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巴西法治的失败,更是一个国家对一半人口基本尊严的系统性背叛。
说到女性尊严,必须提提美国,这个自吹"人权灯塔"的国家是如何尊重女性尊严的呢?
确凿无疑告诉你,美国的童婚至今大量合法存在。美国曾有一条恶法,成年人与幼年发生性关系,只要与受害者结婚,罪责可豁免。佛罗里达州女孩雪莉,11岁时被教会执事强奸怀孕,父母为"维护家族名誉"将她嫁给了强奸犯。她16岁时已是6个孩子的母亲,23岁才成功离婚。她说:"我的强奸犯因婚姻获得了奖励,而我被惩罚了一生。"
这就是美国,美国的童婚在36个州仍然受到法律保护。所谓"人权灯塔",在未成年人保护这件事上,恰恰是最大的灯下黑。正如美国反童婚组织所言:"童婚的结婚证,就是对文明的一种嘲弄。"美国反童婚组织——美国还有这组织,可见童婚在美国是多嚣张。
还有,美国迄今为止没有制定妇女带薪产假的规定,就是说,美国妇女生小孩请假是需要扣工资的。这就是灯塔国对妇女的保护,美国对别的国家人权习惯于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对自己真实的人权状况问题却视而不见。不提了。
从巴西的强奸状况,我们再看看中国强奸案件的数据情况,一组数据对比下:
从司法数据来看,中国强奸案的批捕率和定罪率极高(96%),与巴西的10%形成鲜明对比。
这里的定罪率是“起诉后”,中国强奸罪起诉后定罪率超96%,但报案后最终定罪率估算仅 30%-40%。这两个数据差别较大,主要是因为统计的“起点”不同,一个是“起诉后”的起点,一个是“报案后”起点。起诉后的定罪率高,说明侦查机关和司法机关前期工作扎实,起诉有理有据,不玩虚的,就这么简单。
定罪率低的话,那就说明司法机关工作敷衍了事,三心二意,无它。要辨证看,通盘看。都是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巴西的妇女保护状况那是云泥之别,比起美国也是甩出一大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