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又现合规漏洞!两营业部负责人在其他营利性机构从事经营性活动

问AI · 营业部管理机制不完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证券”)两营业部及相关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马民、刘江在担任国投证券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部(原安信证券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刘江在担任国投证券北京政通路证券营业部(原安信证券北京政通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在国投证券(原安信证券)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以外的营利性机构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营业部对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管理机制不完善。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0号)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投证券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部、北京政通路证券营业部及马民、刘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国投证券今年首次遭到监管点名。

1月,山东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显示,国投证券枣庄青檀中路证券营业部被出具警示函。经查,该营业部营销活动管理不到位,在营销活动中向投资者赠送实物礼品。

据国投证券官网,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并先后于2006年9月、12月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了原广东证券、中国科技证券和中关村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公司股东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总部设于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汕头、佛山等地设有分公司,在多个省级行政区设有证券营业部。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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