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洋(山西大学)
据澎湃新闻5月23日报道,广州市卫健委推进修订《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扩大禁止吸烟场所范围,拟室内全面禁烟,并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围,增加控烟服务规定。控烟举措在我国由来已久,广州市此举不仅是对我国控烟政策的进一步“加码”,更体现出国民健康在我国更是不容忽视的存在。
吸烟对于自身及他人均有多种危害,于自身而言,烟草燃烧后所产生的尼古丁、焦油等化学物质不仅会直接影响气管、肺黏膜,同时也会导致心脑血管系统、口腔与五官等其他疾病。于他人而言,呼出的烟雾含有大量致癌物,家人、同事长期吸入产生烟瘾的同时,更容易引发疾病。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烟草危害使全球800多万人失去生命,其中便有130万人为接触二手烟的非吸烟者。
早在2003年我国便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6年正式生效,规定公共场所逐步全面禁烟。但它仅存在于全国性的宏观层面,且停滞于“公约”阶段,全国性控烟立法长期缺位,主要靠地方自发。之后虽有北京、上海、深圳带头出台禁烟控烟相关法律法规,但效果并不显著,我国大部分地区仍存在控烟立法性缺失的问题,或是由于法规处罚力度较轻、普法效果不强等问题,人们对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相关规定仍保持暧昧态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均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有关国民健康的各种问题也日渐突出,并更为人重视。例如当乘坐绿皮火车时,车厢内部气流封闭、烟味弥漫,难以使其他旅客正常活动;再如早期电子烟法律界限模糊、监管松弛,许多商家钻法律漏洞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与解决,此次广州市卫健委拟推行的举措,便是近些年我国控烟进程进一步加大砝码的典例之一。
与广州市做法类似,在2021至2026年间,我国北京、上海、四川、河南等地进一步收紧禁烟控烟法律红线、明确法律法规界限,逐步加大危害国民健康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国民身心健康,其中在四川省的规定中,向未成年售烟者最高可罚款50万元。然而,法律法规的落地推行仍面临诸多现实阻碍,最突出的问题便是大众控烟法律认知薄弱,多数群众对相关新规知之甚少。
长期以来,随处可见的“吸烟有害健康”标语早已让公众熟视无睹,传统宣传方式收效甚微。因此,当下控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强化普法力度、提升普及实效。政府亟需跳出固化宣传模式,采用更接地气、贴合群众生活与兴趣的多元化方式,普及控烟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引导大众从思想上正视控烟的重要意义,使其发自内心地将保护自身和他人健康的规定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中。
禁烟控烟日趋“加码”并非小题大做,其本质是对国民健康的日益重视。禁烟控烟之举,不仅能够减少公共场所的人际矛盾与生活困扰,亦可树立社会文明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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